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下調
2013-1-11 10:24:00 來源:北方新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記者9日從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了解到,日前,國家質檢總局下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新的收費標準于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據了解,貨物檢驗檢疫費由原來的按品質檢驗、動物臨床檢疫、植物現場檢疫、動植物產品檢疫等各項分別計收,合并為按貨物檢驗檢疫費一項計收,取消累計收費。另外,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費標準由原來的分別按貨物總值1.5‰、1.2‰計收,降為按貨物總值0.8‰一次性收;其中,介質土、植物油由按貨物總值的0.67‰降為0.3‰收;小批量食品由按貨物總值的4‰降為0.8‰收取。
《通知》規定,邊境口岸每批次價值在人民幣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邊境小額貿易、對臺小額貿易貨物檢驗檢疫費收費標準,統一降為按每批次30元收取。資源類商品,即《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中第26章所有商品和液化天然氣、氣態天然氣、石油原油的貨物檢驗檢疫費,由從價計征改為從量定額收取。對礦砂、礦渣和礦灰等商品按每噸0.6元收;對液化天然氣、氣態天然氣和石油原油按每噸0.08元收取等。(文/牛天甲 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