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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治超“加碼”

2012-8-8 15:1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到今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已一年。 
  這一年,在法規政策的強力支持下,浙江溫州路政支隊在繼續保持路面高壓治超態勢的同時,積極探索推進源頭治超的路子,全力依法“加碼”,努力從根本上消除車輛超限超載運輸。 
  政府主抓源頭治超 
  2011年,溫州市政府及11個縣(市、區)政府全部出臺了長效治超規范性文件,市、縣(市、區)政府為本級行政區域內車輛超限超載長效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縣(市、區)長為第一責任人治超機制基本確立。根據《條例》和國務院六部局文件要求以及浙江省在2012年啟動“源頭治超管理年”的部署。2012年初,溫州市政府專門召集宣傳、經信、公安、交通、物價、法制、安監、工商、質檢、糾風等十部門,就車輛超限超載源頭管理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和部署。會議明確了“五個保障”, 即健全組織保障、推進機制保障、狠抓措施保障、明確經費保障、強化科技保障和“三項工作”,即建立該市治超工作信息報送機制、落實好有關信息抄告通報工作、落實好重點貨運源頭排查工作。 
  會后,溫州市治超辦組建了由溫州十部門派專人組成的源頭治超聯絡員隊伍,并借助網絡建立了溫州源頭治超工作群、移動E管家源頭治超群發信息小組等,方便了各治超單位之間互通信息,緊密聯動,及時分享源頭治超工作中的寶貴經驗。同時,溫州市治超辦還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要求,逐一梳理出了各相關部門在源頭治超工作中的詳細工作職責,并制作了需要各部門統計的數據報表,發各部門征求意見后全面啟用。 
  專人負責、職責明確,標志著溫州源頭治超聯絡機制全面建立。通過這一機制的有效運作,為各部門更好的按分工認真履行職責,相互配合從車貨路三個源頭實施有效監管提供了助推力,更為深化各方聯動、齊抓共管、高效運轉車輛超限超載源頭管理工作機制奠定了基礎。 
  部門聯動織就法網恢恢 
  結合《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浙江省治超辦提出了路面執法收集涉嫌非法生產、非法改裝、非法銷售、非法上牌等行為的信息抄告相關單位,支援其加大源頭治超力度的思路。2012年3月1日起,溫州路政支隊全面啟動了超限車輛涉嫌其他非法行為信息采集工作,具體要求轄區各路政大隊在完成路面治超任務的同時,執法人員要對超限車輛進行采集。考慮到采集超限車輛涉嫌其他非法行為信息勢必會延長處罰時間、增加處理環節,因此為慎重起見,溫州路政支隊專題召集有關人員,多次集中討論,專門設計了《超限車輛信息采集登記表》,此表集中了超限超載車輛涉嫌非法生產、改裝、銷售、上牌等行為需要采集的14項信息。各大隊在每月末將采集到的信息,根據《超限車輛信息采集登記表》提供的信息分別填寫入《超限超載車輛涉嫌非法生產(非法改裝、非法銷售、非法上牌)統計表》等四張表格中。匯總上報溫州路政支隊,由支隊統一抄報溫州市有關部門。 
  路政運政雙管齊下 
  《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社會公告。 
  2012年,按照“一月一抄告”的機制,溫州路政支隊已向該市運管局抄告超限運輸車輛68輛。 
  針對這條規定,溫州路政支隊和該市運管局經過多次溝通協調,從2011年9月開始,雙方加強合作,以強化源頭治超為目標,建立了超限車輛違法情況抄告制度,由路政部門每月將違法超限車輛情況抄告運管部門。近日,溫州運管部門對超限運輸車輛超過公司總量10%以上的8家運輸企業,共計100多輛大貨車作出了責令停產停業一周的處罰。一周后,該批企業上交了《改正報告書》,經運管部門檢查合格后再允許公司貨車繼續營運。這是溫州路政支隊與該市運管部門建立違法超限車輛抄告制度后接受處罰的第一批運輸企業,也是《條例》施行后,浙江省首批因超限運輸被處罰的貨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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