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浙江省公路管理局獲悉,浙江將從8月1日起實施新的高速公路客車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標準。
這將使浙江車型分類標準與交通運輸部規定相一致,實現與上海、江蘇等周邊省市統一,有助于加快推進長三角區域高速公路聯網不停車收費的實施。
新標準根據座位數量,對車型具體劃分為4類,比原標準更加精細。不過實施新的車型分類標準后,對辦理了不停車收費電子標簽(ETC)的20座、40座客車,將繼續實行通行費優惠政策。
凡是今年6月30日前購置的20座、40座客車,使用ETC的車輛通行費標準費率及車次費仍按原標準執行,但需要在7月30日前在各市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服務處辦理更新手續;尚未辦理的車輛只要在7月30日前辦理,同樣可享受收費優惠,但6月30日后購置的20座、40座客車不接受辦理。
據了解,收費優惠期暫定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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