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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1起長三角地區不停車收費系統實現聯網

2012-7-17 12:21:00 來源:都市快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昨天,杭州市公路管理局發布消息:自8月1日起,浙江省開始實行新的高速公路客車通行費車型分類標準,這與國家交通運輸部規定標準一致,同時實現與上海、江蘇等周邊省市統一。 
  高速公路通行費調整 
  對經常跑高速的客運行業影響不大 
  對比高速公路客車通行費車型的新舊分類標準可發現,調整最大的是20和40座這兩個車型 
  原標準:20座客車0.4元/車公里,車次費5元/輛次;40座客車0.8元/車公里,車次費10元/輛次。 
  調整后:20座客車為0.8元/車公里,車次費10元/輛次;40座客車為1.2元/車公里,車次費15元/輛次。 
  目前杭州跑高速的20座、40座客車較少,基本上都是29座、39座、45座的大巴車,因此這次調整,對經常跑高速的客運行業來說,影響不大。 
  長三角地區 
  不停車收費系統實現聯網 
  另外,新分類標準實行后,長三角地區(包括江西、安徽、福建)高速公路的不停車收費系統(ETC)實現聯網,安裝了ETC的車輛,無需再在各收費站排隊等候,可以走ETC車道自由通行于泛長三角地區。 
  其中,7座以下安裝了ETC電子標簽的小車,屆時均可無礙通行,但7座以上已安裝ETC的客車(除32座-39座臥鋪車外),還須到ETC服務處更新信息,才能在長三角各ETC車道間自由通行(否則只能在浙江自由通行)。 
  要特別提一下,針對20座、40座客車,如果是使用ETC系統的,還可按優惠政策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費,即2012年6月30日(含)前購置的車輛,若使用ETC支付省內高速公路通行費,仍按原標準執行。優惠期暫定3年。 
  溫馨提醒:對于已經安裝ETC的20座、40座客車,仍須前往開戶的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服務處窗口或服務網點辦理車輛信息更新手續,截止日期為7月30日,否則不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如果還沒有安裝ETC的,7月30日之前辦理ETC也可享受此優惠。 
  6月30日以后購置的車輛,或不使用ETC系統的車輛,均不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2000輛客車需更新ETC信息 
  請抓緊辦理 
  杭州市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服務處說,目前,杭州31個收費站共建成63條ETC專用車道。ETC用戶已達2.5萬戶,其中個人用戶1.6萬,單位用戶9000多戶。 
  其中,受此次通行費調整影響,需要更新數據的7座以上車輛達2000多輛。 
  “長三角ETC實現聯網以后,小車通行沒有任何障礙。但7座以上客車建議盡快來服務處更新信息,不更新的話,只能在浙江使用,出了浙江就不好使了。”服務處工作人員何晟說。 
  目前,新安裝一套ETC設備,仍享受政府補貼價,按半價銷售,費用為175元一套,ETC用戶仍可享受3%的通行費優惠。 
  大家可以到市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服務處及相關網點辦理ETC或更新信息。不停車收費服務處地址:杭州市朝暉路122號;電話:0571-88818333。(本文來源: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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