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規范快遞業
2012-6-9 10:2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網購風生水起,快遞追趕不及;節假日“快遞不快”,貨到時包裝破損;更有甚者非法竊取快遞公司客戶信息,冒充快遞員上門詐騙……如何規范快遞業務,使之承載起如今的“快生活”?上海通過地方立法進行探索。
昨天,《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提交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對于目前快遞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辦法草案作出了相應規范。
特殊時期,預先告知服務承諾
一到節假日,網購人士就要焦慮:快遞來得實在太慢了。
“企業為了擴大市場份額,不顧及自身處理能力盲目承接業務,造成快件積壓、延誤。特別是在春節等業務量高峰期,快遞不快的狀況更加普遍。”市郵政管理局局長李惠德介紹,國家郵政局在去年底曾發布通知,要求快遞企業在業務高峰期不得擅自停止經營,郵政管理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和應急處置等工作。但這并不能解決快遞服務需求增長和快件處理能力不足之間的矛盾。
辦法草案借鑒部分快遞企業實踐中的可行做法,增加了對快遞企業業務經營的告知要求。辦法草案明確,在春節等特定時期,快遞企業應當有針對性地根據業務量變化情況和快件寄遞能力,預先明確特定時期的快遞服務承諾。且應提前向社會公告,并在收寄快件時告知寄件人。
對于商業促銷活動等可能導致快遞業務量激增的情況,辦法草案要求商業企業事先與快遞企業協商快遞寄遞方案,并簽訂相應的合同。快遞企業如要變更快遞服務承諾,商業企業和快遞企業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部分快件需提供安全性證明
李惠德介紹,快遞的寄遞渠道簡便快捷、人貨分離,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借此販運禁寄物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近年來,盜劫、非法扣留、毀棄郵件、快件的案件時有發生;上海、福建等地接連破獲了犯罪分子非法竊取快遞公司“貨到付款”業務的客戶信息,冒充快遞員上門投送虛假物品而騙取貨款的詐騙案件。
針對寄遞渠道的安全問題,辦法草案也有相應規定。
草案明確,快遞企業收寄快件前,應當提醒寄件人閱讀業務合同條款,提示寄件人如實填寫快遞運單;對不能確定安全性的快件,快遞企業有權要求寄件人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快件安全性證明,并以電子數據和書面的形式記錄快件的品名、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以及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上述記錄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寄件人如拒不按照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或者快件安全性證明的,快遞企業可以拒絕為其服務。
審議意見認為,前述條款中的“相關部門”沒有明確,在操作上有一定困難;同時,寄件人不按照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或者快件安全性證明的,快遞企業并非“可以拒絕為其服務”,而是“應當拒絕為其服務”。
錄用快遞員先看從業信息
“由于入行門檻低、錄用數量大、同業競爭激烈,快遞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李惠德表示,現實中,不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延遲派件、隨意將快件交給收件人以外的人代收等不規范操作時有發生,甚至還有快遞從業人員因偷竊快件遭開除后,隨即又被其他快遞企業錄用的事例。
辦法草案要求快遞企業加強快遞從業人員管理。包括定期對快遞從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和法制培訓。快遞行業協會應建立從業人員從業信息檔案,并制定相應的自律懲戒制度。快遞企業在聘用從業人員時,應當先查詢其從業信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