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公司把貨弄丟了誰來為我的物品埋單
2012-5-25 9:2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昨日,吳先生來電:
5月12日,我在網上購買了一套鋰電池,但快遞公司22日還沒有送到我家。經多次詢問,該公司告訴我快件丟失了。我應該如何索賠?
本報記者石維調查:
5月12日,吳剛在網上花66元買了一套鋰電池。17日,網上的物流信息顯示,快件已經到達石家莊,這讓第一次網購的他滿心歡喜。但直到19日,仍然沒收到快件。他撥打快遞公司電話咨詢。工作人員稱,有一批快件最近出了點事,公司會盡快找回并送達客戶手中,后來就沒了音訊。
吳剛說,此后他與快遞公司多次溝通,對方都借故推諉,前兩天客服電話都沒人接了。22日,吳剛通過網絡找到了該公司其他客服電話,終于打通了。對方稱,他的快件沒找到。
在記者的建議下,吳剛來到這家快遞公司位于中山東路某小區的營業處。經協調,他終于拿到了70元賠償金。吳剛說,當時到快遞公司尋找丟失快件的還有兩三個人,“但賠償問題都是值班人員單獨和我們談的,他們也沒解釋丟件原因。”
雖然拿到了賠償金,但初次網購的喜悅早已一掃而空。“只能認了。”吳剛無奈地說,快件說丟就丟了,而且快遞公司也沒有積極處理。如果我不找上門,不知要拖到什么時候。
記者從網上了解到,有關快件丟失的投訴不在少數。遇到這類問題,很多消費者都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河北省郵政管理局郵政業消費者管理中心12305的工作人員表示,因快遞公司的原因導致快件丟失的,如已簽訂保價協議,一般應按原價進行賠償;未簽保價協議的,按運單背后的協議規定進行賠償。每家快遞公司的協議不同,賠償辦法也就不同。建議消費者郵寄快遞前,仔細閱讀運單協議后再簽字確認。一旦發現快件丟失,應盡快通過電話或網絡向快遞公司進行投訴。投訴7天后仍未處理的,可撥打12305進行申訴,工作人員將會在30日內協助消費者處理好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