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丟失下的責任與職業道德
2012-4-24 12:29: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 梁江濤
據央視《新聞1+1》4月10日報道,有央視記者做了一份調查:投遞100封平信到分布在全國各地的熟人,并通過與收信人聯系來查看信件最終寄達情況。調查結果顯示,其中的33封信沒了下落。據中國郵政總公司客服稱,平信的丟失沒有辦法查詢,并且無法賠償。
平信丟了,丟的是從業者的職業道德。而丟了白丟,折射的不僅是郵政行業背后責任心的缺失,還有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平信丟失丟的不僅僅是信還有責任心。平信乃是“良心信”和“道德信”。盡管郵件、短信、微信、即時通訊工具非常發達,私人通信比例下降到不足10%,但平信仍然有它的存在市場。只要客戶付費,平信郵遞的服務就應該確保送達對方。作為郵政部門不能因為平信利潤空間小,沒有賺頭,而削弱這方面的服務;廣大郵遞員更要加強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要把平信作為“良心信”傳遞到祖國的四面八方,這才不負“鴻雁大使”的美譽。
平信雖“平”,但平信須有“信”。平信大量丟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郵遞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的丟失,是責任心不強。通常情況下,只要信件的地址和郵編沒有錯,大多數信件的丟失便出在“最后一公里”的支局投遞員投遞的環節上。而平信也不是給據郵件,不用交到收件人手里;加之平常信件的丟失與否舉證十分困難。因此,郵遞員的職業素養和責任心受到了考驗。四川木里藏族自治縣苗族鄉郵員王順友送信20年。但20年間從未丟失過一個郵件,投遞準確率百分之百。“平信丟失率”考驗公益成色。一封平信1.2元郵資,可能低于郵遞成本,但享受廉價、安全、快捷的平信郵遞服務,是民眾應享的一項公共福利。市場經濟制度就是這樣:大多數產品和服務由市場供給,少數無利可圖乃至虧本的產品和服務,市場出現缺位,政府應及時補上。就郵政而言,快遞有錢可賺,民營快遞迅猛發展,這一塊可以交給市場;平信郵遞不賺錢甚至虧本,民間資本不感興趣,恰恰應成為郵局經營的重點。承認平信的公益性質,并不能因此否認郵局的合同義務。平信確實不同于市場化的快遞。快遞丟失,當事人利益受損,企業理當賠償;平信丟失,既令當事人利益受損又使公益蒙羞,郵政理應承擔責任。
用法律堵住平信“白丟”的漏洞。根據我國《郵政法》規定,郵政企業對平常郵件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萬國郵政公約》也有相關規定,各國郵政只對掛號函件的遺失承擔責任。然而,試問又有哪個國家會有這么高的丟失率?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寄件人與郵局實際上是一種合同關系,平信丟失屬于違約行為,需要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因此,對《郵政法》進行修訂很有必要,只有從法律的角度明確各方責任,并建立賠償與追責機制,才能堵住“丟了白丟”的制度漏洞。
此外,對于郵寄平信這種交易行為,若要保證其交易安全,即郵政部門一方能夠誠信履約,在法律上規定其丟失賠償責任之外,還應從重建行業自律、塑造行業職業道德入手,不斷提高郵政從業人員的責任意識。郵政監管部門應該拿出“王順友標準”嚴格規制郵遞行為,確保平信“最后一公里”順利送達對方手中。當然,這還需要引入強有力的外部監督機制,讓郵政部門的內部運轉機制更規范、約束更嚴格。惟有此,才能防范道德風險,規范公共服務行業及其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不斷降低平信投遞的丟失率,進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