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制度性改革入手終結高速公路畸形收費
2012-3-9 16:2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鑒于高速公路高收費、低服務雖經過多次規范和整治卻收效甚微的現狀,全國人大代表夏績恩建議,切實加強對高速公路收費與還貸情況的公布和監督,加快高速公路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的改革。還有一些代表建議,在國家法定的幾個長假期間取消高速路收費。
近年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速,為社會經濟發揮了強有力的支撐作用。但高速公路在提高物流運輸效率的同時,也因其亂收費頑疾而引發物流成本高企等負面績效。截至2010年底,全國公路通車總里程達到400.82萬公里,高速公路7.41萬公里,承擔了全國貨物總量近80%的運輸任務。但令人遺憾的是,與公路網絡日趨完善如影隨形的高收費,卻使得“公路”變味為“私路”。據去年谷歌地圖統計,全國二級以上公路有35萬多公里,平均不到4公里就有一個收費站,收費公路里程可以繞地球近五圈,每公里收費接近千萬,每米收費接近萬元,以至于高速公路實際上成了一項暴利產業。
追根溯源,高速公路收費權利與義務不對等是其偏離公益屬性的重要原因。而高速公路的畸形收費體制,源于地方政府部門對收費權利的濫用。因此,只有加強對高速公路收費行為的制度化約束,才可能阻止其繼續淪為地方財政“無本之利”的源泉。
在我國高速公路建設初期,為緩解融資難題,國務院于1984年提出了“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但如今時過境遷,在大部分公路已還清貸款之后收費行為卻“慣性前行”,當初的短期對策被一些利益部門無限放大。例如,“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而“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則可放寬至30年,一些地方政府就借此找到了尋租空間,悄然改變高速公路性質,以實現繼續收費的訴求。由于缺乏有力的約束和問責機制,高速公路的收費實際上成了地方政府的“一言堂”,公眾鮮有監督渠道。
高速公路的收費水平偏高,已大大扭曲了應有的資源調節作用。數據顯示,過路過橋費和多環節亂罰款亂收費占到了運輸成本的35%左右,中國物流成本則占到整個GDP比重的20%左右,比發達國家高出近10個百分點。一些運輸車輛為了少交費,不得不走小路,走夜路,繞遠路,大大降低了物流運輸效率,與高速公路大規模建設的初衷相背離。更為關鍵的是,借由物流運輸環節的價格傳導機制,高速公路的高收費最終由消費者買單,高物價抑制了微觀實體的經濟活力,與當下拉動內需的政策指向背道而馳。而且,當前高速公路通行收費制度導致了新的運行成本。有報道稱,目前全國總共有8萬多個公路收費站,收費站之間最小間距不少于50公里,而有些地方每5至10公里就有收費站。這些數量規模龐大的收費站需要大筆資金建設與維護,并配備相當數量的工作人員。因為不停車收費等自動化體系尚不完備,收費站成為高峰時段高速公路的常發擁堵點,給社會資源帶來極大的浪費。
高速公路高收費現狀亟待制度性改革予以厘清,否則民眾福祉被蠶食的局面將難以改觀,F在看來,只有設定一套科學合理的收費標準,才有助于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才有望遏制高速公路收費過重、過頻現象,僅靠節假日期間取消收費是遠遠不夠的。對于收費標準何時該下降、如何下降、降幅多少等關鍵話題,則需要在廣納民意之后給予制度化的核定,包括高速公路投資總額、里程長度、貸款期限、維護成本、服務質量水平、社會承受能力、收費流向等諸多因素均應得到綜合考量。其中,信息公開透明則是最重要的因素。
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日前表示,前一階段各地已基本摸清了現有收費公路的有關情況,各個省區市已在去年年底之前相繼向社會公布了他們摸底的結果。以此觀之,有關部門已經開始重視高速公路收費的信息公開化,但就高速公路合理收費、返還社會福利給公眾的目標而言,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