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外賣員進小區要交費 商戶喊冤
2012-3-16 13:0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快遞員、送水工、送餐員等服務人員進出小區,方便業主的同時,也給小區管理造成壓力。為保證小區安全,物管往往通過登記證件、辦出入憑證、收取押金等方式對其進行管理,提高進出門檻。為此,提供服務的商戶喊冤,而小區住戶,有支持也有反對。
到底,外來服務人員進入小區該如何管理?小區物管進行收費是否有章可循?這些費用去向何在?萬一出了安全問題又該誰負責呢?
住戶:
來回20分鐘取份快遞,累
近日,家住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穗鹽路雅居樂雍景豪園的黎伯很煩惱。家中兒女外出工作,黎伯留在家幫兒女收快遞。但是,不是所有快遞都能送到樓下的,有些快遞還得走到小區門口取件。“下樓,步行到小區,來回一趟花了20多分鐘。”黎伯說。
“前段時間是不能進去(小區),最近又可以了。”圓通速遞鹽步地區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小區要求交納500元押金辦出入卡,所以我們只能在小區門口派件了。
對于快遞公司的說法,小區物管公司樸先生予以否認。“只要快遞人員拿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就不會被擋在小區門外。”他指出,500元的押金只適用于高頻率進出小區的服務人員,包括送水、送餐人員等。
前日,黎伯又接到該快遞公司的電話,通知到樓下取件。“這次快遞送到樓下了,可能是快遞人員悄悄進來的。”黎伯猜測。
黎伯認為,小區有攝像頭、有保安人員巡邏,安全問題應該無須太擔憂,如果提高門檻將送水送外賣送快遞的“拒之門外”,最終受累的還是業主自己。
但是,也有業主對小區的做法表示理解。家住江南名居的陳先生說,小區物管也是為了保護小區住戶的安全,“小區保安也不是萬能的,總不能24小時盯著,實行這些規定也是對住戶負責”。
商戶:
出入小區要交押金,冤
在南海區南桂西路經營飲用水派送業務的何小姐也遇到了類似難題。
去年10月,何小姐接到南海頤景園一住戶的送水電話,于是開車將水送往該小區。然而,小區保安以她沒有證件為由拒之門外。最終,她不得不請住戶到小區門口“領人”。但何小姐出來時又遇到同樣麻煩,“最后還是交錢辦了出入證”。何小姐說,“如果讓客人到小區門口提水,很多人寧可不喝。”
前日上午,何小姐給記者展示了一張蓋有“佛山市百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上面紅色印章標記“出入證押金”,日期為2011年10月8日。另外,還有一張附有身份證復印件的南海頤景園摩托車、助力車和自行車出入憑證,上面標有出入人員的姓名、工作性質及聯系方式。何小姐指出,出入憑證是一人一證,如果該名員工病了,其他送水工就可能進不去小區了。
“憑什么要我們辦卡才能進出小區呢?這些規定有沒有法律依據呢?”說起花錢辦出入證的問題,何小姐心里有很多不解。除了頤景園,她指出桂城還有一些小區是需要花錢辦證的。“這些小區內有幾個住戶是訂我們這個牌子的水的,現在只能告訴他們不送。”
頤景園小區物管公司工作人員蔡先生告訴記者,何小姐是去年辦的出入憑證,小區在今年已經采取新的規定。“根據新規,由單位出一份證明,提供進出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居住證復印件,就可以免費辦證。否則不予辦證。”蔡先生表示,去年是收30元押金以及工本費,從今年1月1日起,像送水、燃氣服務人員進出小區不再收工本費。“何小姐可以到物管中心退回30元押金。”
在南海區穗鹽路雅居樂雍景豪園經營超過三年的一送水公司負責人向記者表示,他們目前是憑出入證進出小區的。“住戶證是當年開業時辦的,交了100元左右的押金。”而附近一家快餐店的工作人員證實,從去年開始向小區交了500元押金,還交了5元作為辦出入憑證的工本費。“每三個月要續證一次,續證需要交5元。”
記者走訪了市內多個小區,發現外來人員要進入小區,大門保安人員一般會要求其提供探訪住戶的門牌號碼并登記有效證件。但也有一些小區要求為業主提供上門服務的商戶辦理小區出入憑證,須交納一定費用,包括押金和工本費。
焦點
問題1:物管收費是否有章可循?
記者從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網站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全市將按《關于加強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要求執行。其中,提及到物業服務企業對房屋裝修工人實行出入證管理的,如證件回收后能多次使用,可向房屋裝修企業(或個人)按每人每證不超過10元的標準收取出入證押金,證件用完退回后,應如數退回押金;如證件回收后不能再次使用的,可向房屋裝修企業(或個人)按每人每證不超過5元的標準收取出入證工本費。
廣東盈達律師事務所廖怡玲解釋,小區能否對送水工、快遞員等服務人員收取押金和出入證工本費,到目前為止仍沒有法律規定。在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參照裝修工人的相關規定。物管制作出入證是需要一定成本的,但是反復收取辦卡費用可能會成了變相收費。
問題2:物管收的錢哪里去了?
在收取商戶辦證時交的押金和工本費后,物管公司將工本費作為辦證成本,而押金則保留,待商戶退證時予以退回。
“這種情況下應該公開費用。”廖怡玲律師指出,有業主委員會的話,收取的工本費減去辦卡的實際成本,剩下的則是公共收益。而公共收益需要對業主公開。
在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如果物業公司簽訂的是包干制合同,則不需要公開收入;如果是薪酬制,則需要公開收入。
問題3:出了安全問題誰負責?
穗鹽路某小區物管公司佘先生解釋,保障小區安全,外來人員要憑有效證件才能進出小區,有效證件包括身份證、工作證等。對于責任的承擔問題,物管公司表示,要視具體情況再作處理。
廣東志高律師事務所的吳善鵬律師表示,如果是個人行為,比如進入小區盜竊等,則應由行為人自擔責任。此外,還要看物管工作人員有沒有履行服務合同上的審查義務,比如,在辦卡的時候要看工商登記,確認送水人是哪個公司的人。如果物業公司能證明自己按照合同履行了審查義務,則不負其他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