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物流公司的霸王條款毀了誠信
2012-3-10 16:4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一家印刷設備公司的曾小姐,去年12月通過物流發送客戶購買的兩臺印刷機器到浙江寧波,其中一臺價值35000元的運送中損壞了。由于只交了10元的投保費,物流公司只賠了281元,為此曾小姐很無奈,她覺得至少應該賠償運費和機器維修費。(3月8日《廣州日報》)
對于物流公司損壞托運人高價貨物低價賠償的新聞屢有耳聞,無論是履行合同約定,還是參照企業行規,雙方較量博弈的結果無一例外的都是集中在賠償額度上,最終都是消費者不得不屈服于物流公司的霸王條款。物流公司紙上的社會責任,嘴上的誠信經營,心中的風險規避,自然與消費者追求的無差錯服務相距遙遠,還會足額賠償嗎?華人首富李嘉誠之所以成功,依其言:一個“誠”字贏天下。將企業的風險用霸王條款強加在消費者的肩上,錢是少賠了,可誠信的氣節卻毀了,何以通四方、贏天下啊? (長江網 李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