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速公路沿線不得亂設廣告牌
2012-2-7 9:4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今后,在江蘇高速公路沿線,只有三類地區可以設置廣告:主線收費站區和匝道收費站區(含收費站所在互通區),服務區,高速公路隔離柵外30米至100米范圍內。
3月1日起,《江蘇省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將開始施行,《辦法》對江蘇省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的規劃、審批和監督管理作出了系統規定,對高速公路劃定了廣告“禁設區”、“可設區”,并明確提出,對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的同一布點有兩個以上意向申請者的,應當采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方式出讓該布點的廣告設施設置權。
在高速公路用地(服務區、收費站區除外)、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設置廣告設施的,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可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廣告設置不符合規定,由廣告設施原許可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擅自發布廣告的,由工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