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物流立法
2012-2-26 11:55: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孫林
從世界范圍的物流業發展來看,物流已經成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和手段。我國物流業起步比較晚,但發展很快。隨著大型物流基地建設、物資配送業務、綜合運輸、包裝服務等物流服務項目的開展,已取得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需要在法律上予以規范和引導。
加強物流立法,是發展物流業、規范物流行為和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需要。現代物流已經成為社會經濟的重要部分,在服務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美國物流服務的收入在服務業中占到50%以上,新加坡是30%,我國近幾年增長也很迅速,創造了數以百萬計的就業機會。對于這樣的行業,應當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規范和指引。同時,物流作為一種全新的服務方式,涉及到運輸、包裝、倉儲、信息等服務內容,傳統的法律制度已經不足以調整復雜的物流關系,因此為維護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加強對物流業的監管,也需要有相應的法律制度可供執行。完善的法律制度,是物流事業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
筆者認為,物流立法需要著重解決以下問題:
首先應明確物流立法的指導思想。應當明確以加快物流發展為主題,以調整物流服務方式為主線,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信息技術為支撐,以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綜合服務質量為中心,大力提高全社會對現代物流理念的認識,切實增強我國企業及其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能力,依法維護物流行為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明確物流管理主體,規范物流管理行為。物流立法的目的,是促進物流事業的發展,而物流管理主體對推動物流事業的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要通過立法方式明確物流管理主體的機構、職責、管理程序、管理內容,發揮政府的作用,支持和扶持物流業的發展。從目前來看,物流管理應當納入政府部門的職能,通過政府行為促進物流業的發展。隨著物流市場的不斷發展,可以逐步過渡到通過協會或者中介組織,協調物流市場關系。
完善物流市場準入制度,推動物流業的公平競爭。物流企業要有一定的規模,才會是經濟的、有效益的。因此,市場準入的目的就是要限制一些不具備條件的企業,打著物流的旗號,開展不正當競爭,破壞物流市場的健康發展。對市場準入的條件,一般要從三個方面考慮:一是有無開展物流的必要的物質條件;二是有無必要的人才;三是有無注冊資本。政府要通過對物流市場準入的管理,引導物流業的健康發展,避免惡性競爭。
正確界定物流業與其他行業的關系,鼓勵合作與創新。應該講,運輸是物流業的基礎,而信息是現代物流的標志,這些不同層面共同構筑了物流事業的大廈。因此,在立法上要協調好與其他部門的關系,從有利于物流業發展的目的出發,做好立法工作。
完善物流服務合同,強化合同管理。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物流合同是不是一個獨立的合同,是否有這一稱呼 《合同法》也沒有列出。因為,物流最終體現的還是運輸合同,是為生產或者銷售企業提供運輸服務的合同。因此,與客戶簽訂的合同大多數是運輸合同。但物流合同往往又超出運輸合同的范圍。比如,合同中要求物流企業負責提供某種型號的設備,物流企業就要去采購后再送給客戶。這時,物流企業與客戶的合同就有了買賣合同的特點。
完善物流監管制度,促進物流業的健康發展。政府要對全社會的物流行為進行管理,其目的是為了保證物流業的健康發展,實現公平競爭,反對壟斷;政府要加強對物流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建設大型綜合性的物流基地,是開展物流的重要基礎設施。對此,應當有法律上的要求,鼓勵推行特許權制度,通過授權代理制度,實現物流企業與其他服務企業之間的合作與聯系。(作者為鐵道部經濟規劃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