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總部已有共識:借ICAO方案化解碳稅僵局
2012-2-22 13:4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歐盟強征國際航空碳稅事件持續升級。15日,由中國、印度、巴西和南非組成的“基礎四國”在印度新德里舉行的第10次部長會議上公開聲明稱“歐盟此舉破壞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國際法,與多邊主義原則相悖,”以此再次表達對歐盟強征航空碳稅的不滿。 而歐盟此前態度雖有所緩和,卻明確表示不會撤銷這項稅收計劃,愿與持有異議的國家政府進行談判。一旦談判真正啟動,則預示著另一場長期且艱巨的碳交易“拉鋸戰”的上演。
21日,中國、美國、俄羅斯及印度等26個國家將在莫斯科召開會議,共同商議應對歐盟航空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對策。那么該會議是否能帶給被歐盟“所傷”的國際航空業一劑“對癥良藥”,而下一步可能將進行的全球談判又會迎來何種新的變數與坎坷,又會不會有第三種“解決之道”出現,對此,記者專訪了接近歐盟有關決策層的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簡稱“國際航協”)飛行環境總監保羅·施蒂爾,請其詳釋一二。
ICAO或是唯一出路?
中國經濟導報:就您個人來看,歐盟單方面強征航空碳稅的真正意圖是什么?歐盟該舉動會造成什么后果?
保羅·施蒂爾:2008年11月19日,歐盟通過法案決定將國際航空業納入歐盟溫室排放氣體交易機制(EUETS),所有抵離歐盟成員國境內機場的所有航班納入EUETS。從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眾所周知,英國、德國和奧地利的離境稅是作為環保措施出臺的,征收額超過40億歐元。根據聯合國簽發的“經核證的減排量”(CertifiedEmissionsReductions)的當前價格計算,這些費用足夠抵消航空業的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5倍了。
因此,在最初的時候,業內人士支持將歐盟碳排放交易計劃(EUETS)作為歐洲內部的解決辦法,以避免不協調的稅收措施。然而,2009年8月下旬,歐盟公布了一份包含2000多家航空公司的名單,進入名單的航空公司2012年起都將被征“碳稅”。其中,中國的航空公司共有33家。
顯然,歐盟單方面立法將進出歐盟國際航班的溫室氣體排放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違反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原則和規定。該計劃的范疇不僅超出了歐洲的邊界范圍,而且在稅收方面亦未見降低。盡管受到中國、印度、美國和俄羅斯等多個國家的強烈抗議,但歐盟始終態度強硬。
國際航空業是最具前瞻性的行業。航空業致力于在2020年以前將燃油效率平均每年提高1.5%,從2020年起,開始實現碳中和增長,在2050年前將碳排放量削減至2005年水平的一半。
國際航協支持通過積極的經濟措施,如碳排放交易,實現航空業氣候變化目標。但為了保障有效地貫徹實施,避免市場扭曲,這一機制必須站在全球的高度,通過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平臺進行協調和出臺解決方案。歐盟在推動全球航空業減排及走在碳排放權交易前列這點上值得贊賞,但必須改變其單邊主義做法。
航空業很難承受陷入到歐盟碳排放交易計劃產生的不斷升級的政治或貿易沖突中的壓力。ICAO是唯一的出路。在歐洲,人們日益認識到,在國際民航組織框架下提出一項全球性解決方案可能需要一段時間,但定會產生良好結果。對歐盟來說,充分參與到國際民航組織全球性解決方案的討論活動中來,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
歐盟將航空業“清出”EUETS可能性不大
中國經濟導報:歐盟氣候行動司司長此前建議“有條件暫停”航空碳稅新法規部分內容,您對此持何種觀點?歐盟有可能暫停哪些內容?
保羅·施蒂爾:在受到中國、印度、美國和俄羅斯等26個國家的強烈抗議之后,較之以前的強硬態度,歐盟拋出的“有條件暫停”可以視為一個積極的信號。但歐盟設置的前提條件亦是苛刻的,即國際民航組織(ICAO)能夠達成全球范圍的碳排放交易體系,且相比EUETS,可以更為有效的降低碳排放量,并需設立目標和具體的措施,以及非歧視原則,適用于所有航空公司。至于歐盟可能會暫停哪些內容,需要取決于持反對意見的各國政府的態度和采取的行動,以及各國政府國際民航組織的協調下是否能夠出臺全球性的、有效的減排方案。
中國經濟導報:日前歐盟表示愿意就碳稅新規與持有異議的國家政府進行談判,但并沒有撤銷這項稅收的計劃。您認為該談判能否順利進行,將達成什么結果?
保羅·施蒂爾:從歐盟目前的反應來看,將國際航空業排除在EUETS之外的可能性不大,但歐盟可能會做出一些有條件的妥協和讓步。國際航協始終認為,由于國際航空業是一個特殊的行業,任何單邊的碳稅解決方案都是扭曲的。必須在國際民航組織的協調下,以全體視野,尋求長期和有效的解決方案。
中國經濟導報:此前中國政府明確表示禁止中國境內各運輸航空公司參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對于碳交易體系尚未建立的中國來說,即使在談判中也會存在劣勢,您認為中國如何應對此次談判?
保羅·施蒂爾:亞洲正在推動世界經濟的增長,國際航空業的重心亦正在東移。根據國際航協在客運方面所做的預測,到2015年,亞太地區航線的客運量將達到37%,而歐洲和北美客運量則會下降至29%。2010~2015年,全球旅客客運總量預計將增加到35.5億人次。在增加的8.77億人次的乘客中,預計有2.12億將飛行中國航線。
中國政府對EUETS的態度涇渭分明。中國民航局2月6日頒布的規定明令禁止中國境內航空公司參與EUETS。在第二天,即2月7日,歐盟負責氣候問題的總干事JosDelbeke立即表示,歐盟將會積極支持國際民航組織出臺全球性的、非歧視原則的溫室氣體排放的解決方案。國際航協非常欣喜于這一進展,即各方能夠重新回到國際民航組織的協調機制下,共同尋求一個長期有效的全球解決方案。
“目前沒有任何一方想借此引發貿易戰”
中國經濟導報:歐盟方面再三表示,他們尚無計劃放棄原有方案,除非歐盟看到一項滿意的替代方案,以國際航協會為代表的國際航空組織將會在制定替代方案上做出何種努力?
保羅·施蒂爾:國際航空業致力于在2020年以前將燃油效率平均每年提高1.5%,從2020年起,開始實現碳中和增長,在2050年前將碳排放量削減至2005年水平的一半。要實現上述目標,必須使用新技術(例如生物燃料)、更高效的運營(機場容量)、改善基礎設施(歐洲單一天空)以及施行積極的經濟措施。
國際航協支持通過積極的經濟措施,如碳排放交易,實現航空業氣候變化目標。但為了保障有效地貫徹實施,避免市場扭曲,這一機制必須站在全球的高度,通過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平臺進行協調和出臺解決方案。
中國經濟導報:有消息稱,中國、美國、俄羅斯及印度等26個國家將于2月21日在莫斯科召開會議,共同商議應對歐盟航空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對策。您對這次會議的成果有何預測?
保羅·施蒂爾:會議的成果將取決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碳排放問題是否能夠達成一致的、非歧視原則的意見。
中國經濟導報:有專家擔憂歐盟航空碳稅這項以改善環境為出發點的政策已經演化為一場潛在貿易摩擦的來源。您對此觀點有何看法?
保羅·施蒂爾:作為單邊的航空碳稅,EUETS違反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原則和規定。這一法案在頒布之初就受到廣泛的質疑和詬病,但歐盟仍一意孤行,在2012年1月1日強制執行了這一法案,將國際航空業納入EUETS.
現在,中國、俄羅斯、印度以及美國(正在立法)均計劃采取行動,對歐盟的單邊行動進行反制。屆時,如果持異議國家的航空公司拒不參加EUETS,2013年4月開始,這些航空公司將不被允許飛臨歐盟空域。國際航空運輸業是全球貿易的“前輪”,各國和各地區與歐盟間的貿易將受到極大地影響。一系列的反制措施和運輸的停滯或中斷,都將增大貿易摩擦的風險。但我認為,目前沒有任何一方想借此引起貿易戰。
中國經濟導報:您認為歐盟單方面強征航空碳稅這場“鬧劇”最終將如何收場?
保羅·施蒂爾:國際航協繼續呼吁通過國際民航組織(ICAO)尋求一個全球解決方案,來化解歐洲將國際航空運輸業納入單邊碳排放交易計劃的僵局。單邊的舉措不僅扭曲市場,其他國家也會認為自己的主權受到侵犯。事實上,布魯塞爾(歐盟總部)已有一種共識,那就是無論在管理航空業的碳排放方面,還是解決將碳排放交易計劃延伸至歐洲以外地區所造成的政治問題,通過國際民航組織制定全球解決方案才是最佳的解決辦法。這一點令人振奮,我們將竭盡所能促成解決方案達成。但是,由于時間所限,歐洲航空公司可能會面臨一些報復行動,部分非歐洲國家的航空公司可能不得不在遵守本國法律和歐盟法律之間做出選擇。面對這種局面,各國應該相信通過國際民航組織才是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