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海區開出多項“良方”清理快遞行業內“陳規陋俗”
2012-2-17 17:5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不符資質者強制“出場”、簽定合同不得附帶“霸王條款”、允許消費者現場驗貨……針對轄區快遞業迅速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來的行業“弊病”,近日,鎮海區開出多項治理“良方”,全面清理快遞行業內的“陳規陋俗”。
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鎮海區涉足快遞業務的企業越來越多,其中難免有資質不足者渾水摸魚。對此,鎮海區要求工商部門在企業年檢、個體戶驗證換照時,對經營業務涉及快遞的,要提交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注冊資金滿50萬元的證明,不符合的,一律清理整頓。經過源頭把關,今年鎮海區17家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已有4家因資質不符被勒令整改和查處。
鎮海區目前的快遞日均投遞量已超過1萬件,但由于快遞從業人員缺乏系統、規范的培訓和約束,在遞送的最后一環經常出現貴重物品被偷梁換柱、顧客個人信息外泄、服務態度兇悍等消費糾紛。
為了規范行業發展,鎮海區與全國同步,按照《快遞企業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對快遞企業按規模分等,按服務分級,進行等級評定,為消費者挑選企業提供有說服力的參考。
此外,鎮海區還要求工商部門在全區快遞企業設立消費維權聯絡站,由企業派專人專職處理消費者投訴,并將其納入到12315投訴舉報中心聯動單位體系,為消費者“就近維權”提供便利。
對于有些快遞企業在合同上設立的“霸王條款”和要求消費者“先簽收、后驗貨”的不合理行為,鎮海區此次也采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根據該區剛剛出臺的快遞行業合同管理制度,快遞企業在服務過程中必須與消費者簽定符合法律、法規的書面服務合同;使用格式條款合同應當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備案;成立合同管理組織,并有專門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臺賬,按要求裝訂成冊備查。此外,工商部門還在快遞企業中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提高企業誠信經營的自覺性。
在消費者取貨時是“先簽字,還是先驗貨”這個問題上,鎮海區組織區內快遞企業簽署《鎮海區快遞行業倡議書》,向全區群眾鄭重承諾“秉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允許消費者現場驗貨;確保消費者享有合理的索賠時效并獲得相當的理賠金額,即賠償時效遵守相關法律規定,金額在500元以下足額賠償,500元以上的根據責任友好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