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速公路禁收拖車費叫好
2012-1-23 19:4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廣東省物價局會同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下發《關于規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全面清理規范廣東省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違章停放車輛,屬于行政執法行為,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也不得指定社會救援機構實施并收取費用,故障車輛救援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1月21日廣州日報)
高速公路救援拖車費居高不下一直是廣大群眾關心并關注的熱點話題。公安交管部門的職能是維持交通秩序和安全,方便群眾出行,收費標準應透明,不應亂收費。廣東省物價局會同有關部門發出禁收高速公路救援拖車費的通知,對事故車輛不再收取拖車費。這種做法既可以規范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行為,也可以極大地減輕廣大群眾的出行負擔。免費拖車且不指定社會車輛救援拖車實行政府指導價,能夠較好地確保收費公平合理。同時也可極大地減少了公安交管部門隨意指定社會車輛救援拖車而出現的腐敗現象,能夠樹立交警良好的社會形象。
部分地區高速公路近年來車輛救援服務與收費不規范,有的地方違規指定社會機構實施救援并利用執法的壟斷性亂收費,廣大人民群眾有理無處講,敢怒而不敢言,極大地加重了廣大群眾的經濟負擔。高額拖車費大多并未上繳國家財政,而是被少數單位或個人中飽私囊。
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部明文規定禁止收取拖車費,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依法拖移違法停放的車輛時不得向當事人收費,也不得指定社會救援機構實施拖移并收費。這實在是一項順應民意、大快人心的好政策,極大地方便了群眾出行,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值得稱贊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