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黃河公路大橋“在清理范圍之內”
2011-6-26 12:5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本報2008年9月28日最早報道了濟南黃河公路大橋涉嫌違規收費一事,在社會上引起持續廣泛關注。近日,針對濟南黃河公路大橋等國內公路不合理收費現象,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李華表示,“這些都在清理范圍之內”。
濟南黃河公路大橋1984年開始收費,到現在已收費27個年頭。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相關規定,已超過我國東部地區最高25年的收費期限。1999年12月,省交通廳與山東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為山東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協議,授予山東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收取該橋車輛通行費等特許權,收費期限從1999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5日。山東高速相關負責人此前曾表示,山東高速獲得來自交通部的收費特許權批示是在1999年,早于國務院2004年頒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所以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授權有效,且持有省物價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李華提出,按照今年清理工作“既往也咎”的要求,站(點)間距或收費期限不符合《條例》規定的現有收費公路及收費站(點),都要制定并落實具體措施進行規范,確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規定。
記者從山東省交通運輸廳了解到,清理公路收費正在進行摸底,濟南黃河公路大橋收費行為到底是否清理正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