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護條例7月起實施 車輛沖崗逃費最高罰3萬
2011-6-2 13:3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2010年7月5日,三輛載重分別為82.555噸、101.3噸、105.4噸的車輛在峽江收費所蒙牌沖崗;同年10月9日,一輛車牌為贛J216XX的貨車超載692%在320國道被交警發現后,車主不僅沖崗還連續數次撞擊警車尾部,并用車頭推著警車前行;今年3月3日,一輛車牌為蘇ES19XX的超寬大貨車撞壞昌西南收費站護欄逃逸……案例勾勒的是一個 -
個險象環生的場景,由于對沖崗逃費車輛沒有處罰依據等多因素影響,去年以來江西省重型貨車尤其是55噸以上的貨車數量開始反彈。
危險:超載車頻頻沖崗
“去年以來,超載車輛沖崗的情況時有發生,多的時候一天達到數十輛,甚至還有幾輛貨車集結沖崗的,那陣勢挺嚇人的。”1日,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以昌泰高速峽江收費所為例,短短一周竟有9輛貨車沖崗逃費。
一連串的數字觸目驚心,面對沖崗貨車,執勤民警也身處危險之中。
“其實江西省超限率已經大幅下降了,但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一些車主又開始鋌而走險。”1日上午,江西省治超辦主任萬海飚告訴記者,2004年以來,經省政府批準,江西省目前共設置治理超限超載車輛檢查站25個,超限比例從當時的80%以上下降到2008年的10%,現在又降低至5%左右;另外從2006年7月1日起,對通行我省收費公路的載貨類汽車分階段還實行了計重收取車輛通行費,通過經濟和價格手段,也遏制了超限超載運輸行為。
不過,從去年以來,治超工作又起波瀾。萬海飚說,調查發現,主要是一些地方沙石、鋼材、建材等運輸任務繁重,導致重型車輛增多,加之江西省取消了政府還貸二級公路的收費,致使利用計重收費遏制車輛超限超載的經濟手段減弱,一些普通干線公路超限超載尤其是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車輛開始反彈。
尷尬:沒有執法依據
超限超載的大貨車數量激增,不僅造成了江西省交通規費的大量流失,也干擾了收費站正常的通行秩序。
“因為公路部門沒有執法依據,所以在面對沖崗車輛時顯得較為無力。”萬海飚告訴記者,有時候收費站或治超站在截獲沖崗車輛時,往往只能按該車超載的噸位多少讓其補繳通行費,最多再要求車主賠償在沖崗過程中損壞的欄桿等,對沖崗行為不能作出處罰,因為國家未出臺相關的處罰條款。
警鐘:7月起車輛沖崗逃費最高罰3萬
就在江西超載貨車數量反彈敲響安全“警鐘”的同時,從交通運輸部傳來消息。1日,交通運輸部組織召開了貫徹實施《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電視電話會議,從江西省交通運輸廳的會議現場獲悉,該條例將于7月1日起施行。
根據《條例》規定,從7月起對車輛沖崗、繞道等逃費行為,公路部門最高可處以3萬元罰款,相信屆時貨車在沖崗前,要掂量掂量自己的行為是否劃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