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上調公路客運票價最高限 幅度接近20%
2011-6-18 18:0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期,您要是去客運站買車票,要先留意客運價格標價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自治區發改委決定,下周一起將新疆跨地區客運基本運價(大型普通座席)最高限由0.104元/人公里調整為0.12元/人公里,調整幅度接近20%。這意味著,今后長途客運票價有了上浮空間。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自治區發改委共同制定并出臺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汽車運價實施細則》( -
以下簡稱《細則》),將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實施。
據了解,新疆現行的基本運價最高限是2009年初制定的,為0.104元/人公里。但從2008年12月至2010年12月,0號柴油價格從5.62元/公斤調整到7.63元/公斤,漲幅達36%,加上其他運輸成本增加,目前新疆道路客運企業整體處于虧損狀態,影響了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發展。
因此,相關部門在對全區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的客運收入、運輸成本、油耗成本、客運票價等情況進行調研的基礎上,決定適當調整基礎運價率。
2006年9月,為應對當時成品油價格改革對道路客運經營成本帶來的影響,新疆將客運票價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即在基礎運價基礎上允許上、下浮動30%。新的《細則》對票價計算辦法作了調整,將現行票價實行上、下浮動改為最高票價管理。最高票價管理,即在確定的基礎運價率基礎上加成30%,確定最高票價,下浮不限。客運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下浮價格。
一張長途客運車票價格,是由基本運價+站務費+通行費+燃油附加費構成的。假設站務費、通行費、燃油附加費三項費用不變,基本運價的最高限提高后,理論上運輸企業最終出售給乘客的票價將有所上浮。
“當然,客運企業還要考慮淡旺季因素,票價不一定就采用基本運價的最高限。”南郊客運站一位相關人士說,“即使基本運價的最高限提高到0.12元/人公里,跟全國來比,也是比較低的運價,甘肅都是0.14元/人公里。”
此次《細則》還規定,對貨物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由承、托運雙方協商確定。據了解,新疆曾對貨物運輸實行政府指導價,但實際上,隨著貨運市場的充分競爭,這個指導價已名存實亡。
今后貨物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格,意味著貨運價格完全市場化。但《細則》同時規定,國防戰備、搶險救災、緊急運輸等政府指令性客貨運輸仍實行政府定價。
《細則》取消了現行票價構成中的客運附加費項目,增加了旅客站務費和燃油附加費。燃油附加費面對范圍為全區道路客運車輛,細則將于近日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