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確定高速路清障救援收費標準 交警拖移禁收費
2011-5-26 18:4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甘肅省發改委日前批復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關于制定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務收費標準的報告》中明確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高速公路上的違章停放車輛時,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也不得指定社會救援機構實施拖移并收取費用。
《批復》規定,高速公路車 -
輛救援服務工作由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統籌組織實施,具體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專職救援隊伍承擔。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標準及救援電話等服務信息要通過門戶網站、收費站及服務區公示牌、電子信息板向社會公示。在高速公路救援服務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違章停放車輛,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在不影響高速公路正常運行的情況下,當事人可選擇社會救援機構實施救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指定救援機構,不得妨礙和阻止當事人委托的救援機構進場服務。專用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按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定執行,但在交通事故處理期間的車輛,應減免停車收費。
《批復》還指出,接到車輛求助信息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調度指揮就近的救援車輛和人員趕赴現場。事故車輛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地點停放。故障車輛原則上拖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處或服務區,也可以拖移至當事人選擇的停放地點。對違反車輛救援服務有關規定的,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根據職責依法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