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將立法規范水運業發展
2011-5-25 13:3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山西省雖然水上交通運輸不發達,但正是這種現狀才導致了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的盲區。……制定《條例》,就是加強水路交通安全法制建設的最主要措施。"5月23日,省交通廳廳長段建國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對提交會議初審的《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草案)》進行說明。作為內陸省份的山西省,將立法管理水路交通。
山西省雖然地處內陸,屬國家非水網地區,但是,仍有具有通航條件的水庫及封閉水域65處,通航總里程1277公里。"十一五"期間,水路旅客運輸量達到665.4萬人次,比"十五"期間增長了128%。水運事業的快速發展,為水上交通運輸和安全帶來新情況和新問題。省人大財經委對條例草案開展了審議工作,該委主任委員趙建平說,目前,山西省水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礎薄弱,基層脆弱,水路應急救援體制、機制不健全、不完善,給航道秩序和安全帶來了許多隱患,極易發生水上交通事故,影響水上交通安全。
條例草案明確了小型客船水路運輸企業的市場準入條件。針對12客位以下機動客船的運輸經營,規定了經營者應當取得法人資格和具體6項準入條件;針對長度在5米以下的機動船和電瓶船,則設定了登記制度、檢驗制度和備案制度。
同時,條例草案還對山西省水路交通應急救援指揮、應急隊伍建設、應急救援預案和處置程序等事項作了明確規定,并對"三無"船舶作出禁止性規定,即:禁止無船名船號、無船籍港、無船舶證書以及報廢的船舶和浮動設施航行、作業。
據悉,該條例草案經本次人大常委會會議初審后,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意見做進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常委會會議進行再審。(本文來源: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