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應更注重誠信
2011-5-20 14:3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今年是山西省舉辦的第四屆公務用車協議供貨全省聯動政府采購,趙主任向編輯坦言,如期組織公務用車協議供貨采購項目主要是基于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為保持公務用車協議供貨采購項目的連續性;二是考慮到采購人的工作需求,如果推遲招標或者停止招標,基層急需的抗旱拉水車,森林消防車等各類專用車輛都會受到一定影響;三是此次公務用車協議供貨采購與公務用車改革新的政策要求并不沖突,山西省公務用車協議供貨的采購范圍與類型已經囊括1.8L以下,18萬以下的車型。
談及本屆公務用車協議供貨全省聯動采購,趙主任透露,今年的招標工作主要有四個亮點:一是體現了公務用車改革新的政策要求,合理調整了分包區間;二是完善了公務用車采購的類型,增加了大型客車。隨著新的公務車配備標準的正式實施,公務用車編制會更加嚴格,大容量客車的需求將會增加。另外,國家財政大力支持基層工作,各市縣對小型面包車的需求越來越大,所以將小型面包車也納入公務用車協議供貨中;三是更加突出了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的政策要求。山西省自第一屆公務用車協議供貨開始,就非常重視這方面的工作,特別制定了有利于節能環保汽車入圍的加分政策;四是嚴格執行雙控指標,即價格和排量都必須滿足國家公務用車的政策要求。
協議供貨制度“一箭雙雕”
公務用車協議供貨解決了效率問題。趙主任對編輯說:“我們對效率問題非常重視,也做了許多工作,2009年結轉到2010年的政府采購項目金額為2.6億,2010年結轉到2011年的項目金額是9千萬。”趙主任表示,中心在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設立預警機制。效率是一個綜合問題,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所涉及的采購環節都有可能影響采購工作效率。通過與監管部門協商,建立預警機制,可有效地解決效率問題。當出現專業性較強且供應商參與較少的情況,采購中心會主動和有關供應商聯系,鼓勵供應商參與項目,減少廢標率。同時,在公開招標評標環節如出現供應商數量不足而廢標的情況,中心會及時向監管部門上報轉變采購方式的申請,經監管部門同意并達成協議后,轉換成其他采購方式,盡量減少評標環節出現的廢標情況;二是建立協商機制。中心接到新項目以后,會盡快和采購人協商溝通,打破了過去用信函溝通的弊端,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招標完成以后,法定期限內不簽合同的,會在請示監管部門后辦理項目退回。同時,中心內部加強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加強標準化建設等工作的開展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
公用用車協議供貨解決了指定品牌的問題。趙主任坦言:“協議供貨不僅解決了效率問題也解決了指定品牌的問題。以本屆公務用車協議供貨招標為例,所有供應商都是在一個平臺上公開、公平競爭。通過協議供貨這種方式,已經將價格鎖定在相應的范圍內,指定品牌問題迎刃而解。”
建議:供應商應更注重誠信
政府采購離不開供應商的積極參與。供應商怎樣做才能更好的服務于政府采購?趙建新主任認為:“首先還是要講誠信,履行承諾。在實際工作中確實有個別中標供應商不履行價格承諾的情況。每年招標文件中都明確規定,政府采購公務用車協議供貨也同時享受廠家促銷活動的相應優惠,可是在個別情況下,廠家一部分車型在一段特定時間段內因為促銷等情況而比政府采購的價格更加優惠,這對協議供貨工作是有一定影響的。”
“第二個就是供應商特別是生產廠商,還是要關注市場的變化,特別是政府采購市場。要充分考慮政府采購的標桿性作用,在公務用車新規所涉及的車型、性能、節油環保等方面多下功夫。”
最后,趙主任表示,未來中心將會在信息化建設和標準化建設上加大力度,將政府采購工作做的更公平、更公正、更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