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臨海高速公路客貨分道開始實施 違規者將受處罰
2011-4-25 14:0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24日,記者從臨海市交警部門獲悉,機動車在實施客貨分道的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將被處罰,甬臺溫高速臨海市境內的臨海北至臨海南路段將實施此標準。
目前,G15(甬臺溫高速)、G60( -
杭金衢高速)、G25(杭寧高速及金麗溫高速金麗段)、G1513(金麗溫高速麗溫段)和G15W(上三高速)等5條高速公路重點管理路段的標志、標線調整和增設工作已經完成,并且已經開始實施客貨分道標準。其他高速公路將于5月底前完成設施調整工作,6月1日起實行管理。
標志標線的具體設置如下:在客貨分道行駛路段起點前1公里左右設置“貨車靠右行駛”標志;在客貨分道行駛起點前500米左右設置“客貨分道,貨車靠右,前方500米”預告標志;在客貨分道行駛路段起點設置“貨車禁入”和輔助時間標志,同時,在左側車道設置“貨車禁入”文字標線;在客貨分道行駛路段終點設置“客貨分離解除”標志。
對違法違規的機動車輛,交警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依法進行處罰、記分。
具體的處罰辦法是: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處罰款100元,并記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處罰款200元,并記3分;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處罰款1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處罰款200元;變更車道時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處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處罰款200元,并記1分;未按規定變更車道的,處罰款1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處罰款200元;在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處罰款200元。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處罰款1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處罰款200元。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上高速要按照規則行駛。近階段交警將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在重點管理路段建設監控抓拍等設施,對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變更車道、違反禁令標志等違法行為,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