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物流天下全國物流信息網! | 廣告服務 | 服務項目 | 媒體合作 | 手機端瀏覽全國客服電話:0533-8634765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數字云物流讓您尋求物流新商機!
智慧物流讓您的物流之路更暢通!

搜索
首頁 >> 行業資訊

天 價 施 救 費 救 了 誰 ?

2011-4-17 23:41: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 張華義
    6萬元在國內可能是許多白領一年的工資,更可能是許多農民多年的積蓄。然而,誰能相信,一輛貨車被施救1次也要花掉6萬元!
    前不久,司機楊剛從成都運貨到廣州。不料,貨車在京珠高速白云機場出口處翻下山坡。廣州交警部門立刻找來交通拯救個體戶現場施救,拯救費開口就是60719元。面對如此天價施救費,楊剛自然難以接受,當場拒絕在施救合同上簽字。不過,現場交警態度明確:“即使沒有簽字,交通拯救隊也要強行清理現場。”面對如此局面,楊師傅真是有苦難言。
    據悉,按照廣州市物價局的規定,此次拯救隊的6萬余元“天價”超過該局制定價格的20倍。盡管如此,拯救隊并不以為然:“物價局的規定太低。”
    收取6萬余元的 “天價”施救費,還如此振振有詞、理直氣壯,甚至指責物價部門的規定太低,令人匪夷所思。不過深究其背后原因,就是一個“利”字當頭。這些部門、單位和個人為了牟取更多私利,才讓“天價”拯救單層出不窮,屢禁不止。
    近年來,有關“天價”施救費的事時有發生,引起廣大司機強烈不滿,這一現象很快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去年聯合發文,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違章停放車輛,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對在交通事故處理期間的車輛,應減免停車收費等。此后,各地物價部門對相關個別收費項目制定了嚴格的標準。
    然而,政策有了,規定也出臺了,可執行部門卻“看不見”。“你”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指定救援機構,“我”執行部門偏要電話叫來漫天要價的個體戶,并命令車主必須執行;“你”對救援服務收費明碼標價,并要求部分雜費減免,“我”執行部門自認為“標價太低”,硬將價格調高20倍;“你”規定施救應納入應急體系,建立專業隊伍;“我”執行部門就是要將業務承包出去,撈點“油水”。
    如果政策出臺前,部分人僅以“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方式來獲得黑色收入的話,現在就已經發展到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地步。這種行為,與其說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如說是明目張膽地敲詐車主。
    看來法規標準出臺很重要,但更重要的還是在抓落實上。否則,政策執行不到位,像“天價”施救費之類的事件仍將大有市場。
點評此文章 / 寫評論得積分!+ 我要點評
  • 暫無評論 + 登錄后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