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不到位法律存有空白 網上購物遭遇維權瓶頸
2011-3-6 13:1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由于網購商品的價格相對便宜,加之購物者可以節省大量時間等原因,所以受到消費者的歡迎。目前網購人氣十足。據一項統計顯示,中國4.04億網民中,有32%的網民在網上進行購物,網購用戶總數已突破1.3億。僅2010年上半年,網絡消費總量就達4734億元。隨著“3·15”消費者權益日的臨近,網購者遭遇到的維權難題也日漸凸顯。
現象:網購顯露缺陷服務亟待完善
在哈爾濱開發區某企業工作的王女士前不久網購了一套精美的紫砂茶具。由于物流人員在送貨時要求王女士“先簽收后拆包驗貨”,結果王女士簽收后驗貨時發現,一個茶杯出現了兩道明顯的裂紋,而此時她已經簽收認同了,物流人員稱茶具并不是他在送貨途中裂的,王女士也不能確認是網店的責任,還是物流人員的責任,最后只好自認倒霉。
許多網購的市民都有過與王女士相似的經歷,有的消費者發現網購回來的物品遠不如網店圖片漂亮;一些網購者“秒殺”到低于市場價的手機后,卻意外發現是外殼帶有劃痕的翻新機……網上物品量多價廉,深受網購一族青睞,但商家“陷阱”也無處不在。據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統計,2009年該網站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21657起,比上年增長248.58%。據哈爾濱市消協的有關負責人介紹,市消協近年來受理的各類投(申)訴案件中,網絡消費的比例大幅攀升,其中還不包括一些主動放棄維權的網購者。
在配送方面,有不少消費者反映“滯后”問題突出。消費者張先生此前在網上購買空氣凈化器,從下單付款到最后收貨,足足等了半個月。另一位消費者網購的一臺微波爐,商家以“超重”為由額外收取了30多元的配送費,而包裝破損、配送貨單不符等現象也時有發生。一些網店在服務方面也存在諸多不足,比如本來消費者應該享受的免費安裝服務,在部分網店也成了需要付費的有償服務,而在大多數實體店都能順利辦理的分期付款,在很多網店也無法辦理。
原因:監管尚不到位法律存有空白
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網購過程中消費者的利益屢受到侵害呢?市消協的林秘書長分析了其中的原因。
據介紹,目前網絡消費糾紛不少,然而70%的消費者投訴遭遇失敗。究其原因,網購環節中存在四大“癥結”:首先,營運商不提供名稱、地址、經營者等真實信息,往往消費者在明處,營運商在暗處,一個是真實世界,一個是虛擬世界,一旦發生買賣糾紛,無人可找,維權也就無從談起;其次,多數營運商不能提供正規發票,買家和賣家一旦發生糾紛,無證可舉,無論是行政執法部門還是司法部門都難以受理;其三,多數網購雖然是貨到付款,但送貨的多為快遞公司或物流公司,快遞人員只管送貨收款,至于貨品的質量、規格,他們幾乎一概不管,沒有任何責任;而且網站送貨的物流人員按照其格式合同規定,讓買家“先簽字后拆包驗貨”也是成為投訴的一個主要原因。此外,一些網絡賣家利用買家的僥幸心理,利用先進的網絡技術手段行騙,這樣的案例也屢見發生。市民張小姐幾天前曾在網上找賣家代購衣服,結果賣家以給孫小姐看庫存照片為由,通過對話窗口把木馬病毒傳給了她,導致孫小姐把應該轉賬給支付寶的錢直接轉賬到了賣家的賬號里,幾經周折,她才把付款追回,但卻無法追究賣家的連帶責任。
據了解,網絡消費是現代科技帶來的一個全新的生活方式。從柜臺交易到虛構交易,從有紙交易到無紙交易、貨幣交易到在線交易,這是一個深刻的轉變,也是發展的方向。但目前不僅信用環境跟不上,法律環境存在盲區,行業監管也不到位、相關法律存在空白。這也是今后有關部門需要加強監管和立法監督的主要環節。
對策:提高維權意識注意自我保護
網絡消費是大勢所趨,如何讓消費者在虛擬的世界中也能放心消費呢?市消協的有關專家建議,在國家網絡交易安全等法律法規出臺前,應從我市的實際出發,在地方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中增補相關條款,完善網絡交易的環境和服務。專家建議市民在網購時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消費者在網購時應該選擇正規的網店,消費者有權知道交易對方的真實信息,營運商包括個人均應到工商機關登記,網站注冊,要披露名稱、地址等真實信息。
其次,經營者必須提供真實發票,明確責任主體,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有據可查,要特別明確網絡銷售公司和網絡運營商的連帶責任。
第三,消費者應該盡量把在網上看到的商品的款式、質地、尺寸,包括對話、圖片等相關圖文資料都進行截屏保存,留做記錄證據。
第四,在付款方式上要采用安全的、有保證的支付方式,同時堅持要求“先開包驗貨后簽收”,如果發生問題,消費者可在規定時間內退貨。這樣對自己是一個有效的保護。
最后就是消費者在發現自己受到消費欺騙后,應該在第一時間向消協等有關部門進行投訴,保留相關證據,盡量把損失降到最低。
專家認為,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電子交易市場的監管,要設置一定的市場準入門檻,不能一臺計算機就設置一個網店。營銷的商品也要有所限制,如藥品、化學試劑等物品要有專業的經營資質才能經營。有關人士同時也指出,我市應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中適時增加網購的監管、準入、知情權等相關條款,以進一步維護網絡環境下的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