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甩掛運輸發展實施意見
2011-3-23 13:1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聯合省發改委出臺《福建省促進甩掛運輸發展實施意見》,提出大力發展甩掛運輸、促進低碳節能交通建設,力爭到2015年底,集裝箱牽引車達1.3萬輛,牽引車與掛車的比例達1∶2,發展60家具有示范效應的甩掛運輸企業,建成40個具備甩掛運輸功能的公用場站,實現甩掛運輸貨物周轉量在干線陸路運輸中比例達10%以上。
甩掛運輸是指牽引車按預定運行計劃,在貨物裝卸作業點甩下所拖的掛車,換上其他掛車繼續運行的運輸組織方式。其對提高運輸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進節能減排具有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間,福建省將加快發展甩掛運輸,大力打造低碳綠色交通。為引導運輸企業積極發展甩掛運輸,《意見》給予了大力扶持:
交通部門對承運經福建省沿海港口裝(卸)船的外省貨物的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統一降低為2類車標準收費;承運經該省沿海港口裝(卸)船的其他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實行遞遠遞減的優惠計費模式;對甩掛運輸車輛通行費推廣月票或年票制。
交通、發改等部門將甩掛運輸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對地區甩掛運輸發展具有骨干支撐作用的貨運場站的建設和改造給予重點支持。
國土部門對開展甩掛運輸的企業建設貨運場站予以用地支持,按《福建省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條例》享受工業用地政策。
保監部門督促轄區內保險公司做好機動車交強險承保和理賠工作;由于掛車不具備動力,要積極探索科學設定甩掛運輸車輛征收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