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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護條例7月起實施 車輛1年超載超3次吊銷營運證

2011-3-15 13:3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近日,國務院公布《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對“治超”,明顯加大了處罰力度,1年內超載過3次的車輛,將吊銷車輛營運證。條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部負責人表示,車輛超載運輸,給公路、公路橋梁造成很大損害,條例對“治超”出了4大“硬招”。其中,首先要強化源頭控制,根據條例規定,車輛的外廓尺寸、軸荷和總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得生產、銷售。該負責人表示,此外,還對大宗貨物集散場所實施監管,同時完善“治超”檢查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規定將加大對違規超限運輸行為的處罰力度,包括對1年內違規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對1年內違規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吊銷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運輸企業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針對目前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有關單位不及時修復損毀的公路,出現事故后又互相推諉的問題,條例規定公路管理機構、公路經營企業應當對公路進行巡查,發現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損毀的,應當及時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措施修復。此外,條例還對公路突發事件的處置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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