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部灣經濟區 產業支持政策
2011-2-21 12:2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了《關于促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的若干政策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包括產業支持政策、財稅支持政策、土地使用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外經貿發展政策、人力資源和科技開發政策、優化投資環境政策。
《規定》提出,支持重點產業發展。
鼓勵發展石油化工、林漿紙、鋼鐵、鋁加工、輕工食品、修造船、集裝箱制造、港口機械、海洋產業、生物及制藥、電子信息、汽車配件、精細化工及其他配套或關聯產業,現代農業,物流、商貿、金融、信息服務、會展、房地產、旅游、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衛生保健等現代服務業,構建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帶動作用大的產業結構。按照統籌規劃、先行發展、適度超前的原則,優先支持港口、公路、鐵路、機場、水利、能源電力、信息等基礎設施建設。
《規定》明確,設立重大產業項目政府獎勵資金。
2009-2012年內,自治區本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對落戶經濟區的重大產業發展項目給予項目業主及招商引資者一次性獎勵。
《規定》強調,為建設區域性物流基地創造條件。
對納入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的物流業重大項目,用電、用水價格參照工業園區和相關政策執行,報建費、配套費可按各地、城市建設重點工程項目減免政策的規定收取,電價、水價經報批后按普通工業使用價格給予支持。
對進出欽州、北海、防城港三個港口和東興、友誼關口岸、憑祥鐵路口岸的國際標準集裝箱(20尺箱、40尺箱)運輸車輛減半收取車輛通行費。
凡在經濟區登記注冊的半掛車,核載噸位超過20噸的,超出部分減半計征養路費,并按核減后的養路費征費噸位大小享受全年按7-8.5個月包繳交通規費的優惠;其中對2008年內新入戶和外省轉入車輛,按65%-80%的比例征收交通規費。牽引車全年按9個月包繳優惠。
《規定》提出,支持產業園區建設。
通過整合財政資金不斷加大對產業園區的投入,創新產業園區建設的投融資機制,自治區安排的產業園區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經濟區產業園區加快發展,強化產業園區項目承載能力和服務能力,推動工業集中布局、集聚增長、集約發展。
《規定》還提出,圍繞功能組團引導產業布局。
規劃建設南寧、欽(州)防(城港)、北海、鐵山港(龍潭)、東興(憑祥)5大功能組團,鼓勵符合5大功能組團產業發展方向的重點產業項目進入組團發展,并在項目報批、土地供應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
《規定》要求嚴格限制高污染、高排放、高消耗的產業進入。(本報記者 童 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