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松綁
2011-12-2 21:2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在石家莊常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馬韻杰眼里,我國加入WTO之前,國內生產企業擁有對外貿易經營權是件很“牛”的事,因為那時我國外貿經營實行嚴格的審批制。“當時我們公司沒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產品出口要通過國家、省、市三級紡織品進出口公司,價格也由外貿公司定,我們與外商不能直接見面,更沒有價格話語權。”回憶過去,馬韻杰感慨萬分,“盡管我們公司的紡織品在國外市場賣得很好,但企業只能賺10%的利潤,外貿公司一倒手就能掙到百分之三四十的利潤。” 在外貿經營審批制度下,企業的生產與對外貿易分家。
新中國成立后,對外貿易最早由國營外貿公司壟斷經營。1979年,實行外貿體制改革,建立外貿經營審批制。1994年頒布實施的《對外貿易法》第九條規定,從事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必須具備法定條件。審批制雖然打破了外貿壟斷經營,但并沒有完全脫離高度集中的色彩,因審批手續繁瑣、門檻高,對于絕大多數生產企業來說,擁有外貿進出口經營權,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在我國加入WTO前的2000年,全省有外貿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僅有1800家。“外貿經營審批制,是我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到市場經濟體制之間的過渡之策,政府對外貿經營權的控制,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壟斷經營,在有外貿經營權和無外貿經營權的企業之間造成了事實上的不平等。”省商務廳世貿處處長李彥哲說,讓外貿企業在市場上公平競爭,是維護對外貿易秩序、深化外貿體制改革的關鍵之一。
轉折,從我國加入WTO開始。
2001年12月11日,我國正式加入WTO。之前的談判中,我國政府承諾,在加入WTO三年后,全面放開外貿經營權。
2004年7月1日,外貿經營審批制廢止,新外貿法開始實行。取消對所有經營主體外貿經營權的審批,改為備案登記制,個人履行法定程序后也可從事外貿經營。這標志著我國在放開貿易權方面提前半年履行了入世承諾。
沒有了門檻,取消了限制,長期被束縛的外貿經營“松綁”了,眾多企業直接開展外貿經營的熱情被迅速點燃。“2004年7月1日當天,就是在這間辦公室,辦理備案登記的企業擠滿了屋子,一天就辦了好幾十家,基本上是立等可取。”近日,在省商務廳420辦公室,對外貿易處副調研員張書雨回憶起7年前的場景,仍感覺歷歷在目。僅2004年下半年,全省就新增對外貿易經營備案登記企業1700家。
對更多前來辦“證”的生產企業來說,最難忘的是那張曾經高不可攀的證書來得竟如此簡單:帶著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證復印件等材料,到省商務廳辦理備案登記,之后就能到海關辦理自營進出口手續了。
2005年,省商務廳將外貿進出口經營資格的備案登記工作下放到11個設區市商務局,河北由此成為全國第一批放權的省份。此后,我省企業、個人辦理進出口經營資格變得更加方便、快捷。
放權力———松綁繩———增活力。對外貿易體制改革,在我省劃出了一道美麗的軌跡。“通過三級外貿公司做出口貿易時,我們的產品大都集中在美國、歐洲、日本,而現在,外貿渠道寬了,出口的觸角伸向世界各地;出口的品種更加豐富,過去以白坯布為主,現在延伸到家紡、服裝等產業鏈下游,品種上千種。”馬韻杰高興地告訴記者,他們還利用常山股份的外貿渠道,代理一些沒有外貿實力的民營企業的出口業務,產品涉及機械、糧油等領域。公司去年外貿額為4500萬美元,今年有望達到6000萬美元。
加快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我省外貿經營主體不斷壯大,出口規模隨之擴大。
據省商務廳統計,加入WTO以來,特別是“十一五”時期,我省對外貿易主體隊伍得到較快發展。2010年,全省擁有外貿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超過1.5萬家,是入世前2000年的近10倍。全省進出口總值由2000年的52億美元增至2010年的419億美元。今年1-8月,全省有出口實績的企業近7000家,其中,出口超千萬美元企業287家,超億美元企業25家,預計全年出口超億美元企業將達到30家。
一度高枕無憂的國有外貿公司,“一倒手就掙錢”的風光已成為歷史,在改革中踏上轉型之路。一些公司丟掉“皮包”外殼,進軍實業。河北華潤進出口有限公司總經理郭同慶介紹,他們建立了蘑菇加工、服裝、陶瓷等3個生產加工基地,探索的“貿易+基地”模式,帶領公司渡過了難關,實現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