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推行汽車貨物運輸合同 3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1-1-10 13:1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快遞弄丟貨物,最高只賠償10倍運費的行規將被打破。昨日,武漢市工商局、交委聯合制定《武漢市汽車貨物運輸合同》示范文本,擬于今年3月1日起在全市汽車貨物運輸單位中推行。這是該市首次對屢屢引發投訴的貨物滅損賠償問題進行明確約定。
近年來,隨著市場交易行為向電子商務、遠程訂單、網購等方面轉型,物流行業如雨后春筍般迅猛發展。2005年,武漢市有物流公司1000多家,目前已增加到3000多家。但由于汽車貨運行業沒有統一標準和規范,一直沿用行業慣例,托運方與承運方有時僅憑一張托運費收據作為憑證。在此情況下,一旦貨物發生丟失或缺少,糾紛雙方往往各執一詞難以調解。《武漢市汽車貨物運輸合同》打破了快遞行業慣例。示范文本規定:由于承運人過錯,造成未按約定期限將貨物運達,承運人應支付違約金;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按約定方式承擔賠償責任:1、有保價的,按保價聲明價格賠償;2、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協議辦理;3、按雙方約定承擔賠償責任;4、按貨物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