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起免征支線航班機場管理建設費
2011-1-1 14:2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自2011年1月1日起,免征支線飛機執飛國內支線航班機場管理建設費。該政策將對優化我國支線航空發展政策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規定,此次納入免征范圍的支線機型包括國產新舟60、CRJ200在內的8種支線飛機。這些支線飛機執行的航班涉及航線844條,連接29個省(區)的129個機場(其 -
中:中西部省份占64%,吞吐量200萬人次以下的中小機場占71%)。預計每年將有近1000萬旅客受惠于此項政策。免征政策重點向中西部、老少邊窮等經濟不發達地區傾斜,向小機場傾斜,向中短途航線傾斜,使得廣大偏遠地區群眾能夠以更低廉的成本享受航空消費,充分體現了民航公共服務均等化和普遍服務的理念。免征政策亦是航空運輸領域改善民生的新舉措,它將有效促進欠發達地區民航服務水平的提高,帶動區域經濟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免征政策的實施將會有效促進我國民航事業全面協調發展。當前,我國支線航空發展滯后的主要原因是支線客座率低、收益差,航空公司運營、培育支線的意愿和動力不足。免征支線航班機場建設費后,旅客出行成本降低將有效刺激支線運輸消費,擴大市場需求,提升支線運輸盈利水平,促使航空公司加大對連接中小城市航線的運力投放。同時,在支線運輸市場需求拉動下,進出支線機場客流亦會明顯增加,機場利用率和運營能力大幅度提高。因此,免征政策對于促進我國支線航空發展,完善航線網絡布局,提高航空運輸的通達性和通暢性具有積極意義。
近幾年,民航局聯合財政部陸續出臺了多項扶持支線航空發展的財經政策,包括支線航空補貼、中小機場補貼等,從實施情況看,政策效果明顯、業內反響良好。此次出臺的免征政策將與先前政策協同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動我支線航空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