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裁定歐盟對華皮鞋反傾銷違規
2011-10-31 15:5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世界貿易組織(WTO)小組周五在對歐盟對中國鞋類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的訴訟中基本支持中國,給歐洲進口商和零售商帶來有限的勝利。 在裁決中,該小組要求歐盟評估反傾銷稅的方式符合WTO的規定,并稱歐盟的行為不符合W TO的法規。
但是該小組說歐盟沒有必要改變有爭議的關稅制度,因為它們已經到期。它還駁回了中國代表個體鞋類制造商所提出的大部分索賠和一些更為具體的訴求。
此案是中國在WTO框架內第二次對歐盟提出訴訟。7月份,中國在WTO針對歐盟關稅取得了類似的勝利,歐盟聲稱中國廉價傾銷螺絲釘和螺栓。
周五,代表阿迪達斯和暇步士等品牌的歐洲鞋業聯盟對中國的成功表示歡迎,并要求歐盟提供補償金。
該聯盟發表聲明說:“歐盟在某種程度上只對大部分中國的供貨商進行評估和征收反傾銷稅,僅僅因為他們是中國人,這種方式是不被允許和歧視性的,有違不歧視條款這一WTO協議的基石。”
該聯盟說:“這一裁決報告凸顯出……歐盟總體缺乏透明度。歐洲鞋業聯盟要求歐盟貫徹WTO小組的裁決,并返還其在過去5年中向進口商違規征收的反傾銷稅。”
無論是中國還是歐盟都聲稱在WTO的這一裁決中獲勝。中國對WTO的裁決表示歡迎,認為它對歐盟征收反傾銷稅的方法進行批駁是合理的。如果歐盟認定某國不是市場經濟體,那么它實際上就對這一國家而不是個別企業征收單一的反傾銷稅,除非這些企業能夠證明它們獨立于該國政府。
中國說:“中國認為該小組的報告是有利于鞏固WTO以規則為基礎的體系,所有W TO成員都承諾要促進這一體系的發展。”
歐盟一名發言人說,該小組“駁回了中國提出的絕大多數程序性和實質性的要求”。
歐盟委員會負責貿易事務的發言人約翰·克蘭西說:“該小組認為歐盟在鞋類案件所進行的最初調查和復審調查是符合W TO法規的,只有少數幾個問題除外。即便在這些問題上,歐盟也沒有履行的義務,因為針對中國鞋類產品的反傾銷稅已于2011年3月31日到期。”
雙方都可以在60天內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WTO今天就中國訴歐盟對從中國進口的皮鞋征收懲罰性關稅一案做出“各打五十大板”的裁決。
W TO認定,歐盟要求針對供應國而不是具體供應商征收反傾銷關稅的規定違反國際規則。
而且,W TO認定,在其反傾銷調查中對秘密信息的處理方面,布魯塞爾沒有履行義務。
然而,歐盟駁回了中國針對歐盟的其他主張,尤其是關于在最初調查和期滿復審方面違反相關規定的主張。
歐盟于2009年12月決定對從中國和越南進口的皮鞋延長征收懲罰性關稅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