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項目用地未批復一律不得開工
2011-10-20 16:4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近日,交通部、水利部以緊急通知形式,對公路建設項目用地、水利建設項目用地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或調研。交通部明確要求,自今年開始,凡沒有取得用地批復的公路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2009年度全國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結果顯示,公路、水利等重點工程項目違法違規用地總量較大,違法用地所占比例較高,尤其是未報即用、邊報邊用問題突出,其中,公路建設項目違法用地面積達25.47萬畝。
今年3月,國土資源部、交通部和鐵道部聯合下發有關通知后,交通部隨后再次下發開展公路建設依法依規和節約集約用地情況自查自糾的通知。從進展情況看,部分省份比較緩慢。
對此,交通部要求各省立即對所有在建和已建成通車的高速公路和國省道項目用地情況進行全面清理;要逐項復核用地手續不完備的項目,查明問題原因,提出整改意見、解決措施及完善手續的時間表;尤其對2011年底前不能完善用地手續的,要逐項說明情況并提出整改方案。
交通部明確告知地方,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需要先行開工的,要依法取得先行用地批復,辦理控制性工程施工許可。對于出現新的未批先建、邊報邊建、違法違規用地的,一律責令停工整頓,并依法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水利部則將對在建重點水利項目建設用地未批先用情況進行調研,包括大江大河治理、蓄滯洪區建設、樞紐及水庫建設、新建大型灌區、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農村飲水安全等項目。(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