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無證送快遞將被查處
2010-9-30 11:2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10月1日,新《郵政法》對民營快遞的一年緩沖期將到期,屆時,如快遞企業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將無法獲得經營快遞業務的《營業執照》,這就意味著他們將無法從事快遞業務。記者昨從工商部門獲悉,10月1日后,工商和郵政管理部門將按各自職責,對未取得資質,仍在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進行查處。 去年10月1日,新《郵政法》正式實施, 作為其配套政策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也一并出爐。根據相關規定,國內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必須取得許可證。而取得許可證則必須跨過三大硬指標加高的門檻:法人條件、注冊資本和從業人員持證率。
記者昨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申通、圓通等10多家規模較大的公司已拿到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而不少規模尚可的快遞分公司仍在積極申領中。來自工商部門的消息,已登記經營快遞業務但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自今年10月1日起只能變更經營其他業務,或者注銷。工商部門表示,“十一”后將著手組織檢查,對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還在經營快遞業務的,將按超范圍經營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