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先簽字后驗貨”被指違法
2010-9-3 1:5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針對快遞行業長期實行“先簽字、后驗貨”的行規,市消協等22家維權單位昨天明確表示,該行規不但違法,且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導致出現大量消費糾紛。 快遞服務實現了遠距離物品遞送及各種非現場購物,但消費者在收取快遞貨物時,常遭遇物品遺失、破損、掉包等問題,快遞行業的“先簽字、后驗貨”行規是導致消費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快遞公司認為,如果快遞物品的外包裝完好,快遞公司即完成了送達義務,對快遞物品則不負責任,必須“先簽字、后驗貨”;消費者則認為,即使外包裝完好,但里面的物品可能被掉包或毀損,應該“先驗貨、后簽字”。
北京市消協等22家消費維權單位表示,“先簽字、后驗貨”的行規,不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還從客觀上助長了非現場購物中常出現的欺詐行為。
市消協呼吁有關部門對快遞行業的不規范行為進行整頓,盡快取消“先簽字、后驗貨”等不合理做法。
市消協同時提醒消費者:收到快件時,若不能先驗貨可拒絕簽收;發現貨物損毀或貨不對板等問題,可拒絕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