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業“先簽字后驗貨”潛規則被終結
2010-9-26 18:1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經常網購的市民都有這樣的經驗,寄來的商品如果不簽收,快遞員往往不允許開包驗貨,等簽收完開包發現問題后,又不知該找誰負責。不過這種情況很快將有所改變,剛剛通過審議的快遞服務國標規定,消費者在簽收快件時,可以先驗收貨物,再簽字。
對此,相關消協人員表示,按《消法》規定,快遞公司“先簽字后驗貨”的辦法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還變相剝奪了消費者的求償權。去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新《郵政法》中,并沒有針對快遞行業的具體操作細則進行規定。但上月底,國家郵政局網站公布消息稱,關于快遞服務的國家標準已通過審議。國家郵政局稱,這一國家標準完善了代收貨款、驗視簽收等相關內容。
新國標規定:收派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驗收時,可對內件外觀和內件數量進行清點,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或進行產品功能測試。“國標明確了相關驗收貨的標準,曾無法約束、廣受批評的‘先簽后驗’行規有望被終結!”消費者權益保護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