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政協委員提議二級公路限速標準提至90公里/小時
2010-9-13 15:3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9日下午,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隊辦理重點提案的情況匯報會上,記者發現,在政協委員提案中,有的建議竟突破二級公路限速現有的國家標準。為此,有參加現場采訪的媒體記者質疑:如此的提案送交承辦單位時,承辦單位敢突破國家標準嗎?
50公里限速讓老駕違法
當天的匯報會是向紅河州政協法制委員會匯報的,匯報的是紅河州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的第39號《關于紅河州交警部門如何科學化和人性化地制定限速標志和現場處罰違法駕駛員的建議》。今年的紅河州“兩會”后,紅河州政協將此提案作為重點提案,希望交警支隊承辦該提案。
記者發現,該提案人為張晉,提案人認為:國家投入很多資金修公路的目的是什么,特別是修高等級公路的目的是什么?個人認為其本質就是“多拉快跑”,應該從公路的通車率和使用效益作為根本和出發點。紅河州山區、半山區公路占多數,結合國產汽車為主導的狀況,認為紅河州二級公路以上等級的道路限速應該規定在80~120公里/小時范圍內,才能使公路的通車率和使用效益達到最佳狀態。而紅河交警設置的一些限速標志,使這個狀態得不到很好的發揮。
提案人舉例說個舊—大屯一級公路上有一段60公里/小時的限速,會導致這段汽車擁擠,必將影響下一段道路。個舊城區50公里/小時的限速,讓城市道路變得更擁擠,會導致或促使很多駕駛員違法。
為此,交警要在限速保安全與快捷通車的博弈中找到突破點。
交警處罰會導致安全隱患
提案者還稱,交警執勤時在公路上現場處罰,交警需要填寫的單據多,手續繁雜,處罰一個駕駛員需要10至20分鐘,拖延駕駛員出行的時間,人的情緒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導致安全隱患的存在,產生一些不必要的潛在矛盾。特別是節假日期間,對違法駕駛員應采取以人為本,重教育少處罰。
為此提案者建議:在沒有監控設備的公路現場查到駕駛違章,可以采取“違章”條或其他形式,讓駕駛員簽字后及時放行,以后按規定進行處罰。
二級路最高限速應為90公里
對紅河州二級公路以上等級的道路限速,提案人認為應該規定為:二級公路小車90公里/小時,大車80公里。一級公路小車100公里,大車90公里。高速公路小車120公里,大車100公里。這個速度,駕駛員會根據自身和汽車的特點在這個區間內行駛,安全性應該可以控制。要對紅河州公路上設有限速標志的地方全面排查,科學測定大小車行駛速度。
稱限速是國家硬性標準
交警接受監督婉拒提案建議
作為今年涉及公安交警的重點提案,紅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此提案進行了辦理。在當天的匯報會前,交警還請政協委員們參觀了車管業務辦理情況。之后,交警支隊支隊長張文作了13頁長的書面詳細匯報。
由于在公路上設置的限速等標志是由公路交通部門設置而非交警設置,在當天的匯報會上,記者發現張文對政協委員提案中限速放寬的建議,表示了委婉的拒絕。張文稱,今后隨著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的加大,以及安全設施設備及駕駛人安全意識的提高,是可以合理地提高道路通行限速值的。
當天的匯報會上,紅河州交通局副局長陳建明帶著幾本有關公路的設計、建設、交通標志標線等國家標準作了介紹。他稱:這些行業標準是國家對全國公路的硬性標準,是公路的基本指標。在全國公路中,平原平直地區的公路多取限速的上限,而云南是山嶺重丘區,因此設計時速除了少數平直路段為上限外,絕大多數都不能達到上限。其中,高速公路的設計速度為80、100公里、120公里/小時,一級公路為60、80、100,二級公路為60、80。在干級公路上可以為上限,但在集散公路上,因有匯流車輛和疏散車輛,為保證安全設計速度多為低限。在城市中,國家的標準就是城市道路不超過50公里。
“突圍”建議引熱論
匯報會上,張晉委員稱其提案的初衷是反映廣大駕駛員的真實想法,交警要站在駕駛員的角度換位思考,長坡實線不能超車的規定讓很多人被動違法,并認為多數路段就取高限為宜。
會后,有參會的交通部門人員和交警私下向記者議論說:我們歡迎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監督,也會誠心地采納他們提出的一些建議。但像有些想當然的建議,而且是突破了國家標準,或者是違反了國家標準規定的,我們怎么可能做到呢?
而紅河州內的一媒體記者則認為:這一提案很多內容是提案者想當然的想法,而有關的不知道公路標志是哪個部門設置、建議的限速突破了國家標準等,可以判斷其在提案前沒有很好地調研、咨詢和學習。政協委員的監督熱情應該肯定,但提案還是應該考慮實際情況。
會后,記者在街上采訪了幾名駕駛員,講到在公路上違法時交警現場處罰的事。有半數以上人認為現場處罰能給駕駛員帶來方便,如受處罰人還要到銀行自行繳納罰款等,肯定比在現場繳納要麻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