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市消協聯合反對快遞不讓驗貨先簽收陋習
2010-9-12 3:12: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新聞線索:據《南方日報》報道,日前召開的2010年城市消費維權杭州論壇上,廣州、北京、上海等21個城市的消協(消委會、消保委),明確反對快遞行業長期以來實行的“先簽字,后驗貨”潛規則。
國家郵政局《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規定:快遞服務人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有義務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驗收無異議后,驗收人應確認簽收。這一標準明確了快遞物品“先驗收,后簽字”的操作程序。然而,事實如何呢?對于許多公司來講,一紙空文罷了。筆者隨機撥通5家快遞公司的服務熱線,當被詢問收貨能否“先驗貨,后簽字”時,除了一家國際快遞公司外,4家快遞服務人員皆稱,規定是“先簽字,后驗貨”,如果外包裝完好,即完成了送達義務,物品損毀,不能負責。
記者點評:相信大多數消費者都知道, “先簽字,后驗貨”是不合理的霸王條款,國家郵政局也明文規定此做法不合理。但許多快遞企業并不以為然,依然我行我素。之所以產生這種現象,筆者認為,一方面相關部門的規定不具法律效應;另一方面是個別快遞公司為了利益最大化而不擇手段。
正當個別快遞企業有侍無恐之時,21個城市消協聯合起來與之對抗,這對個別 “得瑟”慣了的快遞企業無疑是迎頭一棒。消協主動聯合站出來為消費者作主,消費者維權勝利的把握也就加大了。不過,這也不是長久之計,在消協主動出擊的同時,有關部門還應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并保證舉報渠道通暢、懲罰制度嚴格;有此陋習的快遞企業,更要對此引起反思,只圖眼前一時利益,不顧長遠發展終將無法立足于市場。 (張華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