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成曬場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出現事故要擔責(圖)
2010-8-31 12:01: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目前,農牧團場進入秋收,打瓜、油葵、無殼裸仁南瓜、玉米等相繼采收時節,一些農工將收獲的秋產品倒在公路上晾曬,延綿數公里,導致的自行車、行人和機動車交通事故不斷。
公路上晾曬或堆放物品,駕車者在躲車或者躲閃行人時,由于行駛到雜物上,車輛稍一制動,就容易產生側滑失去控制,極易造成交通事故。特別是一些掃帚、木棍、石頭、酒瓶子、木棍圍占地盤,強迫車輛繞行通過,甚至有些兒童在公路上玩耍等,埋下了種種事故隱患,極易造成翻車等事故。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恢復道路原狀,并且依法給予罰款。致使通行的人員傷亡、車輛及其它財產遭受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公路上晾曬東西出現事故要負責。
但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年年管制”,事情卻“年年照舊”。?筆者呼吁,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廣大農民朋友們不要在公路上堆放雜物或晾曬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