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機械進口國家規定!
2010-8-27 23:3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從今年2月初開始,國家海關總屬,國家質檢總局,商務部等有關部門,針對目前我國二手設備進口過程中出現的過多違法違紀問題, 加強了產品備案,裝運前的檢驗檢疫和舊機電產品進口證明的審核,并加強了二手設備到貨后的現場開箱檢驗!!! 根據調查分析,目前在舊設備的進口過程中,有些企業采取多種辦法,逃避檢驗檢疫部門對舊設備的監管,比如故意竄改海關編碼,將屬于《國家質檢總局辦理備案的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或《不予備案和第一批有條件備案進口舊機電產品目錄》內的進口舊機電產品列于《目錄》之外;虛報舊機電的制造曰期或貨值,以避免裝運前預檢驗;將舊設備夾帶在進口新設備中隱瞞不報。
有關管理部門指出,舊機電產品進口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不容忽視,特別是在舊機電設備引進過程中,以次充好、以舊頂新、高價低報、進口舊設備與備案書不一致等現象屢屢發生,嚴重擾亂投資秩序、影響投資質量、危害國家經濟安全。從現在開始,海關,檢驗檢疫部門將繼續加強進口舊設備的到貨檢驗,切實履行把關職能。
同時新的商檢法管理實施條例已于去年12月1曰起正式實施。據國家檢疫總局新聞發言人介紹 :新條例細化規定并提高了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幅度,對違法進出口商品可以實施查封、扣押、沒收并施以重罰。
據介紹,新條例48條規定,對違法的代理報檢企業、出入境快件運營企業可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第53條規定,對違反舊機電備案管理規定的如非法進口舊機電,可以處以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面對這樣的情況,不管是進口二手機械設備的企業和二手機械進口代理公司,都需要有個清醒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