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公司信用卡套現后開發票 涉案金額超4000萬
2010-8-2 15:30: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信用卡非法套現后又虛開發票 貿易公司靠加油卡作中轉“一雞兩吃”,涉案金額超4000萬元
為賺手續費,計某想出了一個“一雞兩吃”的法子:第一種“吃法”是用通過信用卡購買加油卡,代客套現賺手續費;第二種“吃法”是用買加油卡得來的小票,替企業虛開增值稅發票,再賺一筆手續費。這種復合型犯罪在本市尚屬首次查獲,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的企業有170余家,金額達4000余萬元,企業遍布松江、青浦、金山等區。
2008年10月,計某成立了一家貿易公司,對外稱專營保健品,實際經營信用卡非法套現業務。他申請了2臺POS機,手續費標準一般為1萬元以下2.5%,1萬元以上1%-1.5%。
2009年6月,朋友黃某找計某幫忙:“你有沒有辦法搞到增值稅發票?我認識很多老板,都想要這個。”計某以前倒賣過增值稅發票,知道利潤豐厚。但是,怎么才能開增值稅發票呢?
一個偶然的機會,令計某茅塞頓開:他在一家加油卡充值點,用信用卡買了5萬元加油卡。然后,根據黃某提供的公司名稱和稅號,開具了等值的增值稅發票。這一筆生意,讓他賺了1600元手續費。
此后,計某開始把信用卡套現業務和增值稅發票業務整合起來:有需要套現的人,就把對方帶到加油卡充值點,或直接持套現者的信用卡,刷卡購買加油卡;然后把現金付給套現者,收取1%-1.5%手續費。如此一來,計某積累了很多加油卡和買加油卡的小票。等到有企業需要買增值稅發票時,他就拿出小票,替對方開增值稅發票,收取3.5%-4%的手續費。
兩項業務,帶來兩筆收入,還省去了用自己店內的POS機進行套現的風險。加油卡積累多了,計某就通過網絡和黃牛賣掉。雖然有點損失,但總體是賺的。
為開展業務,計某雇了3名員工,1人做“會計”,另2人負責拉客戶。最多時,計某一天曾開出過30萬元-40萬元的增值稅發票,凈賺1萬余元手續費。案發后,松江區民警在計某的店內,查獲了115張信用卡、292張加油卡和700余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共抓獲了17名犯罪嫌疑人,有12人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另有5人涉嫌為該犯罪行為牽線搭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