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擬清理174項地方法規公路規費征管條例等將被廢
2010-7-28 10:03: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從正在召開的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獲悉,該省將清理174項地方性法規,《福建省公路規費征收管理條例》等16項法規將被廢止或者已經廢止、自然失效,《福建省實施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福建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等26項法規將個別修改或者部分修改,建議納入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中統籌安排的法規73項,建議保留的法規59項。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張用惠委員強調,從存在的問題看,一是新的上位法頒布實施或者上位法作出修改,導致部分條款與上位法相抵觸,如《福建省商品質量監督條例》、《福建省遺體和器官捐獻條例》等;二是地方性法規中的部分條款的規定,與社會發展的新形勢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要求明顯不相適應,如《福建省實施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福建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等;三是地方性法規之間或者地方性法規與部委規章之間的部分條款存在不協調,需要予以統一,如《福建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等;四是行政區劃和管理機構名稱以及部分主管部門發生變化,如《福建省失業保險條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