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法運輸液化氣罐 榆樹消防依法嚴懲
2010-6-8 12:47: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6月3日下午,長春市榆樹消防監督人員何濤、崔建彬,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一車輛違法運輸液化氣罐,監督人員依法處以駕駛員十五日拘留。 監督人員在對運輸車輛液化氣罐進行檢查中,發現該車運輸大量裝滿液化氣的液化氣罐,沒有任何運輸危險品的消防安全手續,且沒做任何運輸液化氣的防護措施,不具備營運資格,嚴重威脅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二條一款一項的規定,監督人員將駕駛員和運輸車輛帶回,取筆錄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以駕駛員十五日拘留。同時,監督人員為駕駛員闡述了違法行為的重大危害性和將造成的嚴重后果。
榆樹消防嚴查違法營運易燃易爆危險品,有效控制了威脅公共安全行為的發生,為大力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打下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