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中國限制稀有金屬出口未違背WTO原則
2010-6-4 14:4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首先,外媒用批評一詞來宣傳此事是不準確、不客觀的。其次,中國的做法是很合理的,并沒有違背WTO的相關規(guī)則。 ”6月3日,商務部一位人士在回應外界對中國貿易政策的一些指責時表示。
在剛剛結束的世界貿易組織(WTO)對中國第三次貿易政策審議中,世界貿易組織公布了《中國貿易政策審議報告》,報告指出中國對其出口的大量限制,更多的是扭曲了全球貿易,而沒有達到理論上保護環(huán)境和平衡本國貿易的目的。不過,這并未阻礙中國順利通過此次貿易政策審議。
“任何一項貿易政策都有兩面性,既要求環(huán)保政策,同時價格又不波動;既要在貿易政策上體現符合公眾的利益,還要符合各國共同利益。這是不可能的。”商務部人士說,“ WTO的貿易規(guī)則主要是反對限制進口、封閉市場的行為,并沒有規(guī)定不能采取限制本國產品出口的措施。”
事實上,美國就限制許多高新技術出口到中國,加拿大限制綠寶石出口,日本甚至連可再生的木材也限制出口。
專家也表示了與上述商務部人士一致的看法。
原五礦商會副會長、清華大學中美關系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周世儉說,保護資源和環(huán)境是天然合理的,任何國家都有權保護自己的資源。1974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宣言》明確宣布,”每個國家對自己的自然資源和一切經濟活動擁有充分的永久主權。為了保衛(wèi)這些資源,每個國家都有權采取適合于自己情況的手段,對本國資源及其開發(fā)實行有效控制……任何一國都不應遭受經濟、政治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脅迫,以致不能自由地和充分地行使這一不容剝奪的權利。”
周世儉認為,美國和歐盟在審議中持有異議的目的就是為了爭奪中國的稀有金屬。中國如果對這些稀有金屬的開采和出口完全放開不管,將會導致采富棄貧、亂采亂挖的現象,極不利于保護中國的自然環(huán)境,也不利于維護世界資源市場秩序。
據了解,2001年中國加入WTO時簽訂的《入世議定書》中承諾取消適用于出口產品的全部稅費,但有84個稅號的商品不在其列,其中包括黃磷、銻、螢石、銦、錫、鎢和鋅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