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條”,民企有喜有憂
2010-5-30 0:42: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國務院5月13日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新36條”),持續成為民營經濟界的議論熱點。總的看來,面對“新36條”,社會評價相當之高,但同時民營企業家們仍是有喜有憂。
“新36條”提振信心
相比5年前的“非公經濟36條”,這次發布的文件內容更加細化,成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臺的第一份專門針對民間投資發展、管理和調控方面的綜合性政策文件,被許多民企稱為“新36條”,社會反響巨大,許多民企用“解渴”、“振奮”等詞匯表達他們激動的心情。
新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鎖分析說,“新36條”多用的則是“鼓勵、改善、支持”這6個字,有一種主動的意思。此外,“舊36條”基本上就是就非公談非公,就民營談民營,讓人感覺是一個相對孤立的文件。“新36條”則基本上站在國家整體的經濟格局上講,明確了國有資本要把投資重點放在不斷加強和鞏固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在一般競爭性領域,要為民間資本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民間投資將擺脫尷尬
“新36條剛出臺,民間資本仍然將信將疑。如何給予投資者信心,這是有關主管部門必須盡快解決的問題。”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新36條將進一步優化民間資本投資環境,拓寬投資領域,使民間資本增長快于上一個5年。此前在200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俗稱老36條),但民間投資在一度取得較快增長后,又因制度性障礙未根本破除而陷入迷茫期。但有統計顯示,近期民資再度活躍,投資增速已超過國有及國有控股投資9.3個百分點,這或許預示著民間投資的“尷尬5年”有望終結。
移除壟斷行業是關鍵
“36條”最終的落實效果不佳,已成事實。當初政策出臺的目標與后來的實施出現脫節。政策環境似乎在改善,制度保障體系似乎在逐步健全,但是在很多領域,民營企業仍然未能真正享受國民待遇。“新36條”為什么可能存在落實不力的情形?關鍵點恐怕在三個方面:一是一些既得利益群體不愿意坐視自身利益因民營經濟的興起而遭到侵害和削弱;二是相關政府部門和地方機構的官員,在觀念與思想方面還存在進一步解放的問題;三是市場投資環境仍然欠佳。
“新36條”喚細則
民營企業如何接好方向盤,靠一個框架性的文件自然無法保證,關鍵是讓懸在半空的新政落地。“‘新36條’能否落地,關鍵在于地方政府的態度。”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說。根據“新36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安排的各類資金,包括財政預算類投資、專項建設資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對包括民間投資在內各類投資同等對待。孫立堅建議,細則要將投資渠道與企業利潤掛鉤。“在銀行、能源等前期投入成本過高的領域,民企進入有相當大的顧慮,政府可適當在免稅和融資方面出臺相關措施,要讓國企讓出一部分投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