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推動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2010-5-13 18:39: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5月10日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稱,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起步較晚,尚有較多不完善、不規范的地方,與《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還有一定的差距,如操作執行環節不規范、運行機制不完善、監督處罰不到位等。總體上看,政府采購無論從規模上還是行為的規范上,尚未達到預期的制度設計目標,必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2010年5月7日,《中國政府采購報》創刊,謝旭人接受其專訪時作出如上表述。
謝旭人稱,政府采購制度是深化財政改革、強化財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制度,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途徑,是創造良好市場環境、實現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購法》實施7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加強制度建設、規范采購行為,政府采購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和社會公益以及防范腐敗、支持節能環保和促進自主創新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不斷擴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大幅提高。二是政府采購制度的法律框架基本形成,政府采購管采分離的管理體制初步建立。三是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得到充分發揮,已成為政府調控經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政策工具。四是依法采購水平全面提升,集中采購工作逐步加強,以集中采購為主要實施形式的采購格局和公開透明的采購運行機制逐步形成。五是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促進了廉政建設。六是對外交流不斷拓展,應對政府采購國際化能力不斷提高。
但謝旭人指出,當前,政府采購無論從規模上還是行為的規范上,尚未達到預期的制度設計目標,必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具體要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強法制建設,推動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研究制定政府采購供應商監督管理辦法、非招標方式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等規章,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
二是強化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進一步落實促進節能減排的政府采購政策,強化綠色采購執行機制,不斷提高綠色采購份額,出臺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管理辦法,制定支持服務外包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對經濟社會的調控作用。
三是規范政府采購操作執行行為,強化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約束,健全集中采購運行工作機制,規范和優化集中采購實施方式,完善財政部門綜合性監督與監察、審計部門專業性監督相結合的工作機制,著力提高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水平。
四是樹立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理念,不斷夯實政府采購管理各項基礎工作,加快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建設進程,不斷提高信息化對政府采購工作的貢獻度。
五是加強政府采購隊伍建設和政府采購行業的指導和服務,推進政府采購從業人員的職業化進程,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推進政府采購市場的規范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