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調控成了地方政府責任
2010-4-25 7:44:00 來源:現代物流報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地方政府:穩定房價不力將問責
有專家認為,“國十條”的嚴厲體現在兩方面:
一是將遏制房價與維護穩定等量齊觀,這是中央對高房價危害性“評級”最嚴重的一次。
二是首次將地方政府責任放在了《通知》的醒目位置,要求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工作不力的要追責。
以上政策在國土部出臺的配套政策以及銀行信貸等方面都得到了體現。房價調控已從中央性舉動變成了地方政府責任,比如要求房價上漲過快的地方可以暫停三套房房貸,并且叫停非本地居民房貸等。
有人認為,這次的政策中還有一些缺口未直接規定,如將采取限定購房套數等“臨時性措施”的權力賦予了地方政府。
信息:加快建設住房信息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國十條”要求住建部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這意味著,個人跨區域購房行為將得到有效監控。可視為對異地炒房不予貸款的補充,個人跨區域的購房信息將得到有效監管與披露。
金融:高房價地區三套房停貸
此前金融機構對房貸所作出的最嚴厲規定,就是二套房貸首付40%及利率提高至1.1倍。
“國十條”將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貸首付比例嚴控在30%以上,二套房首付比例更達到50%以上。同時,要求對商品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根據風險狀況,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暫停發放。針對開發商,對存在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的,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監部門暫停批準其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
土地:探索出讓方式
國土部此前宣布的供地計劃將今年土地供應總量提高到18萬公頃,是前5年平均供地量的3.3倍。其中,保障性以及中小戶型等住房供地比例將達到77%,單中小套型商品房供地計劃就已經超過了去年全年土地出讓總量。而保障房供應量更是超出了國務院要求總量的一倍以上。
另外,此次提出,探索“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莫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