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月16日時起高速公路將“計重收費” 超限收4倍費用
2010-4-14 19:54: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超限超載車行駛速度慢、占用道路資源多,嚴重影響高速公路的有序暢通。而從下周開始,這一狀態有望改觀。因為從4月16日(周五)零時起,浙江全省高速公路收費站將全面實施計重收費,傳統的按貨車車型收費的方式將變成按車貨總重量收費。
昨天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此次啟動的計重收費主要針對的是貨車。根據以往情況,貨車經過收費站時主要按照其機動車的車型來收取金額,不過此后計費電子顯示屏上將顯示的是車輛荷載重量和超限重量。也就是說,計重收費將綜合考慮車輛對公路的使用和破壞因素,對行駛在收費公路的載貨類機動車,按照實際測量的車貨總重收取車輛通行費,使車輛的通行費支出與其對公路的磨損程度成正比關系,確保車輛在交納通行費上的公平合理。
根據相關方案,計重收費將視車輛的超限超載情況而區別對待。根據實際車貨總質量,小于5噸(含)的車輛按0.09元/噸·公里計費;5噸至15噸(含)的車輛按0.09元/噸·公里×1.5線性遞減到0.09元/噸·公里計費;15噸至30噸的車輛按0.09元/噸·公里線性遞減到0.06元/噸·公里計費;大于30噸的車輛按30噸計費。而超限車輛,將根據車貨總軸限(或總質量限)的不同分別確定。比如,超限10%以內仍按基本費率計費,但超限30%以上,一般肉眼都可以看出,所以在收費上就開始加重,超限100%以上,無論是從安全角度還是出于對道路的保護考慮都是絕對不允許的,所以超限部分就要收4倍的費用。
“另外,車貨總質量不足5噸的,按5噸計費,車輛計重收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費。”據介紹,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貨運車輛行駛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在正常裝載及超限30%以內(含)的情況下,免收車輛通行費。但車貨總質量超限30%以上的車輛,按超限車輛的收費方法收取通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