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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公路16日零時起實行計重收費

2010-4-12 17:25: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
摘要:... ...
這幾天,不少貨車司機在經過杭州繞城高速公路出口時發現,收費站的計費電子顯示屏上,不僅可看到機動車車型、收費金額,還有了車輛的荷載重量和超限重量。 
  據了解,本月16日零時起,浙江高速公路不但啟用不停車收費(ETC),還將對集裝箱車以外的貨車實行計重收費。據介紹,經車輛稱重系統測定后,就實行按車貨總重量收費的模式,合法裝載車輛少收、超限車多收;而且超限率越高,費率標準越高。 
  實行計重收費后,客車、集裝箱車仍然實行“通行費+代收費”的標準。而除集裝箱車外的貨車則實行“里程費+疊加費+代收費”的標準,其中“里程費=計重費率×噸位×里程”。 
  我省高速公路計重收費系統投用后,對實際稱得的車貨總重量下浮5%進行計重收費。按照之前模擬測試時的標準,一輛荷載為30噸的空車,按現行的車型收費應交款50元,而如果按照計重收費計算的結果則是35元。 
  杭甬高速寧波管理處收費科負責人稱,超限10%以內仍按基本費率計費,但超限30%以上,一般肉眼都可以看出,所以在收費上就開始加重,超限100%以上,無論是從安全角度還是處于對道路的保護都是絕對不允許的,所以超限部分就要收4倍的費用。 
  據介紹,集裝箱車輛的收費維持現行收費方式和標準不變,對進出寧波港的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的優惠政策繼續實施。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貨運車輛走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在正常裝載及超限30%以內(含)的情況下,免收車輛通行費,但車貨總重量超限30%以上的車輛,按超限車輛的收費方法收取通行費。 
  實施計重收費后,各高速公路的隧道、橋梁疊加部分和代收費的方式和標準維持不變。溫州大橋、杭州灣跨海大橋按原收費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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