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快遞業潛規則:"保丟不保損" "先簽后驗"推責
2010-3-8 10:48: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業內揭秘
樊先生曾在某知名快遞公司從業多年,他透露快遞行業出現的諸多問題,多是由行業潛規則引起的。針對這些潛規則,樊先生為消費者維權支招。
貨物丟失的內部協議
包裹在郵寄過程中丟失并非個案,而很多快遞公司對此有賠償方案。樊先生透露,很多快遞公司都是靠加盟發展起來的,各公司管理不一。對貨物丟失,加盟公司之間有一個內部協議,查出在哪個環節出的問題后,總公司會按照包裹重量對該區域加盟公司做出相應處罰。
消費者在快遞前,可提前詢問丟失的相關賠償方案。如認為有必要明確保價應主動提出,這樣包裹一旦丟失,消費者維權相對容易。
“保丟不保損”的慣例
樊先生透露,保丟不保損是快遞業的慣例。2008年10月后,快遞行業格式合同被工商總局清理后,這一條不再出現在格式合同上。對保價物品,目前部分快遞公司會在格式合同外特別注明,保價只保外包裝,并讓寄件人簽字,否則拒收。
消費者最好是自己不包裝,請快遞公司員工出手,這樣出問題后能占據主動。
先簽字后驗貨實為推責
樊先生稱,先簽字再驗貨是快遞業的一條行規。不少快遞公司內部有規定,如果收件人先簽字后驗貨,即使發現問題投訴,對快遞業務員來說也是無效投訴。
如果郵寄的貨品比較貴重、易損、流行,收件人最好拒絕簽字,在快遞公司現場開驗,這樣出現問題可以占據上風,必要時可請第三人旁驗。
發貨前都會檢查包內物品
幾乎每家快遞公司承攬業務后,發貨前都會對包裹進行檢查,以確保運送安全。檢查時多通過儀器掃描而不開驗,只有遇到可疑包裹無法確定內部物品時才會開包檢查。如果害怕隱私泄露,客戶在郵寄前可以在包裹上注名,開包檢查須通知本人,如果快遞公司未遵守約定且退貨,客戶可以提出索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