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質疑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收費“被秘密”
2010-2-26 17:16:00 來源:網絡 編輯:56885 關注度:摘要:... ...
“不能動輒用‘保密’為借口限制信息公開和公眾的知情權。”昨天(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分組審議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委員們認為保密法應處理好與信息公開之間的關系。有委員質疑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高速公路收費總數以及資金流向也被作為秘密是否合理。
朱永新委員認為,草案要處理好保密跟信息公開的關系。從公民的信息自由權和公眾知情權的角度,在不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前提下,基本上能公開的信息都應該公開,保密法是服從于保障公民的信息知情權的,尤其是用來約束掌握秘密的知情人員的內部規則。
“現在,很多情況下,政府有關部門往往隨意用‘這是機密、這是秘密’來限制公民知情權。北京大學3位法學院的教授向北京發改委、交通委提出申請,希望了解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收費總數以及資金流向等情況,結果被拒絕了,拒絕理由是‘這是秘密’。這到底是不是秘密,秘密由誰說了算?”朱永新委員說,這就涉及到國家秘密內容是否過于寬泛的問題。比如第4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第5款“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等等。
“其實,無論是經濟社會發展,還是科學技術發展,大部分是涉及民生問題的,如果動輒用‘保密’為借口限制信息公開和公眾的知情權,是不利于建設和諧社會、法制社會、民主社會。”朱永新表示,這方面也有許多經驗教訓,過去自然災害的情況、數字,都是秘密,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社會救助和群眾利益。